
2025年12月17日,东莞市法学会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2025年学术研讨会暨东莞市人民检察院“莞香论案”第三期专题研讨会在东莞召开。
此次研讨会由东莞市法学会和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共同主办,以“治罪与治理并重在盗窃犯罪中的理论与实践展开”为主题,邀请西南政法大学、暨南大学、市公安局、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东莞监狱、市律协、市妇联、东莞启航学校等各界专家学者深入开展研讨,凝聚共识、汇聚力量,助推盗窃犯罪治理。
东莞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法学会副会长黄键莅临研讨会现场。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沈丙友,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曾超宇、林丽芬,第二市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志峰、第三市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伟雄,东莞市检察机关9名人民监督员、听证员以及东莞市检察机关70余名干警参加研讨会。东莞市法学会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各理事单位,东莞理工学院、东莞城市学院、东莞监狱、莞香花青少年服务中心等单位46名代表应邀参会。

林丽芬副检察长在致辞中指出,作为市法学会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理事单位,市检察院始终坚守“为祖国守未来,为民族守希望”的职责使命,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未成年人案件。与市法学会共同举办此次研讨会,聚焦未成年人盗窃治罪与治理这个核心话题,共商保护之策、共探治理之路,既是对过往未成年人保护实践的系统梳理,更是对司法保护新路径的深度探索。对于我们主动适应新形势、回应新需求,破解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领域的理论与实践难题,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实践价值。

总主持人廖冬晓
市检察院案研室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东莞市法学会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秘书长
第一单元研讨活动围绕盗窃罪中“多次”的认定和适用展开,重点对已受过行政处罚的盗窃行为能否再计入“多次盗窃”的理解分歧开展研讨。

来自市公安局和市检察院的两位汇报人结合办案实际介绍了执法、司法实践难点。与谈环节,由检察官、法官、律师与高校学者组成的与谈人,围绕“多次”的立法价值、规范理解及行刑衔接等不同角度进行了多轮观点碰撞。

第二单元研讨活动围绕未成年人盗窃犯罪治理的共识构建与路径探索展开,来自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和派驻东莞监狱检察室的两位汇报人,结合调查研究介绍了未成年人盗窃犯罪的典型特征和改造难点。

在与谈环节,来自西南政法大学、市检察院、启航学校、市妇联、东莞监狱的与谈人,围绕刑法在治理中的功能边界,保护与打击如何平衡,如何有效预防重新犯罪,以及如何形成未成年人盗窃犯罪治理合力,进行了深度对话。

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四级高级检察官杨丽平对两个单元的研讨内容进行了综述总结。此次研讨中,主要形成了三个方面的共识。一是理念共识,既要坚守“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也要贯彻落实好“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的理念要求。二是责任共识,除了司法保护外,还要压实家庭监护责任,做实控辍保学,健全社会支持体系。三是协同共识,推动司法、教育、民政、妇联等多主体联动,实现信息共享、措施衔接、效果延续。

沈丙友检察长在闭幕讲话中指出,要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以高质效的检察履职持续促推犯罪治理。

一是要坚持精准治罪,在法理与实践的平衡中守护正义。“多次盗窃”的立法本意是惩戒“盗窃成习”的人身危险性,而非简单累加行为次数。无论是计入还是排除,都需以“罪责刑相适应”为标尺,既不能让屡教不改者逃脱制裁,也不能让轻微违法者背负过重的刑法成本。二是要坚持多元治理,在惩戒与救赎的交织中守护未来。止盗的本质不在刑罚之严,而在人心之正。未成年人盗窃犯罪治理,不能过于依赖刑法的“严厉”,更要靠家庭的“温暖”、学校的“滋养”、社会的“托举”。三是要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以治罪促治理,以治理固治罪。精准治罪是治理的前提,只有法律适用统一,才能维护司法权威;多元治理是治罪的延伸,只有从源头化解风险,才能真正减少犯罪。要在遵循司法办案规律的前提下,进一步凝聚共识,最大限度整合治理资源、释放治理合力,共同书写平安东莞建设的新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