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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法治的追光者 ——沈丙友检察长到东莞中学开展“开学第一课”法治教育专题讲座
时间:2025-09-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护航开学季,普法正当时。为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教育引导作用,深化校园法治建设,9月5日下午,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沈丙友以《做法治的追光者》为题,为东莞中学高一年级全体同学讲授了一堂专业生动的“开学第一课”。东莞市教育局副局长余小莉、东莞中学校长王健参加了本次活动。

讲座围绕“检察机关的基本职能”、“法律是什么”、“远离违法犯罪”三个核心板块展开。授课伊始,沈丙友检察长以近年来播放的检察题材影视剧为切入点,系统介绍了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职能定位,并简要阐释了刑事案件办理流程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特殊意义。

接着,沈丙友检察长从中西方法律文化象征入手,生动阐释了法律作为社会行为规范的本质及其调节社会关系、保障权利、维护秩序的重要功能。结合“高空抛物”等现实案例,他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法律在实际生活中的作用与影响,引发同学们对法律的深度思考。

随后,结合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从全新角度向在场同学们介绍了与未成年人息息相关的欺凌、网络犯罪、性侵等三类违法犯罪情形,以欺凌案例为引子,明确校园欺凌从"校内处理"转变为"法律介入",从而引申出未成年人违法处理规则的变化、新法明确的法律责任与处理方式,向同学们讲解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背后所蕴含的阶梯式治理理念。

通过抛出问题、列举案例、解析法条、提出建议,沈丙友检察长一步步引导同学们了解校园欺凌常见行为,揭露性侵案件中犯罪分子的常用手段,告诫同学们认清行为边界,不踩法律雷区;拒绝侵害行径,善用法律武器。

沈丙友检察长还对同学们寄予了殷切期望,指出法律不是冰冷的条文,而是保护我们的“铠甲”;遇到问题时,法律是解决矛盾的“钥匙”;面对侵害时,法律是对抗邪恶的“武器”;日常相处中,法律是规范行为的“指南针”。希望同学们都能够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在法律的保护下健康成长,在法治的阳光下追逐梦想。

互动环节中,同学们踊跃提问,沈丙友检察长针对同学们提出的成年人如何处理见义勇为和自我保护的关系、未成年人能否在网络发声、未成年人如何通过法律实现自我保护等问题一一作出解答,鞭辟入里,诙谐幽默,现场气氛热情洋溢。通过此次讲座,让在场学子深刻认识到守法的重要性和违法犯罪的危害,自觉为维护法治社会、平安校园贡献力量。

接下来,东莞市检察机关将继续推动“法治副校长”实质化履职,开展形式更为新颖、内容更为多元的“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不断提升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法治实践筑牢青春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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