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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三次工作推进会
时间:2018-12-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8督导组向广东省反馈督导情况会、全国检察机关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促座谈会、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汇报会等会议精神,切实落实督导问题整改,做好迎接省督导组的各项工作,11月6日上午,市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三次工作推进会。 

   

  来向东检察长、尹小茹副检察长、向东副检察长、各区院检察长、扫黑除恶办主任、市院各成员部门负责人、派驻镇(街)检察室主任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尹小茹副检察长主持

  会上,向东副检察长分别传达了中央扫黑除恶第8督导组督导广东省工作情况反馈会和东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汇报会精神。来向东检察长对全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好相关会议精神,以坚决的态度、扎实的作风、严格的要求、有力的举措抓好督导整改,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1

  全市检察机关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进一步增强抓好专项斗争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督导反馈会、高检院督促座谈会和全市专题汇报会的精神上来,对中央督导组反馈及市扫黑办通报的问题,特别是全域打击的问题,要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立行立改,以督导问题整改为契机,切实履行好、发挥好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 

  

2

  全市检察机关要查漏补缺、真改实改,确保问题整改全面彻底不留死角、不剩尾巴。 

  要健全完善台帐管理工作机制,建立扫黑除恶案件档案,对案件全流程跟踪和针对性地进行个案督办;要完善线索排查移送和跟踪反馈工作机制,拓宽线索发现渠道,掌握线索发现技巧,规范线索管理;要建立黑恶定性会商研判审批机制,吃透高检院纪要精神,建立改变定性案件会商、审批、备案和通报反馈机制;要落实案件质量保障机制,强化法治国化办案思维,强化驻所工作引导侦查功能,强化案件跟踪;要完善联动宣传机制,要充分借助两微一端、门户网站等媒体,以及“共建共治共享”宣讲团、案管大厅、控告大厅宣传橱窗,宣传法律政策、典型案例、经验做法和检察先进事迹。 

  

3

  全市检察机关要压实责任、强化领导,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要强化责任落实与层级联动,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一级抓一级。要强化协调联动,坚持加强外部联动,主动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工作衔接和配合,形成整体合力;要加强内部联动,强化上对下的办案指导,注重鼓励先进、激发斗志,建立“达人榜”进行通报表彰。要强化督导检查,完善重大复杂敏感涉黑涉恶案件挂牌督办机制,对疑难问题要及时通过高检院“检答网”解难答疑。要坚持标本兼治,自觉将扫黑除恶工作融入平安东莞建设的大格局,积极推动社会治理的完善。 

  

4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检察机关责无旁贷。 

  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对标上级各项工作部署要求,以落实督导整改和做好迎接省督导为动力,全力以赴,奋发有为,为打好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贡献东莞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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