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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市两级检察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时间:2023-03-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根据十五届市委巡察工作部署,2023年3月6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市两级检察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叶鑑波同志主持召开与市两级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见面沟通会,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及省委、市委要求,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会上,叶鑑波同志作动员讲话,对扎实开展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市第一市区检察院、市第二市区检察院、市第三市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作表态发言,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蔡永珊同志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市委第三巡察组副组长刘超群、李裕鹏、李志忠、梁达以及巡察组其他成员,市两级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其他市管干部、中层正职干部在市检察院主会场参加会议,市第一、第二、第三市区检察院中层正职以上干部在各市区检察院分会场参加会议,两级检察院中层副职干部在各自分会场列席会议。

叶鑑波同志指出,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主要目的是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提出要求,确保此次巡察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市两级检察院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市委决定开展此次巡察工作,市委政法委同步开展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充分体现了市委对全市检察工作的关心重视,对市两级检察机关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市两级检察院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对本次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牢牢把握巡察监督的主要任务,切实担起支持配合开展巡察工作的政治责任。要紧扣高质量发展目标,通过本次巡察更加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毫不动摇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市两级检察院党组织锻造得更加坚强有力。要进一步改变作风,正视工作中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促使干部思想上更加清醒,信念上更加坚定,为东莞实现更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二是突出监督重点,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要全面贯彻“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工作方针,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始终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生命线,把“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作为落脚点,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以“四个对照”为监督标准,以“四个紧盯”为监督路径,围绕“三个聚焦”监督重点开展巡察。要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在市两级检察院贯彻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加强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落实上一次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等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三是强化政治意识,坚决支持配合市委巡察工作。做好此次巡察工作,是市委巡察组和市两级检察院党组共同的政治责任。市两级检察院党员干部要积极配合市委巡察工作,严格遵守和执行政治纪律,确保巡察工作取得扎实成效。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将紧紧依靠市两级检察院党组开展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听取意见,着力发现问题,实事求是向市委汇报情况。市两级检察院党组要以巡察为契机,进一步抓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做到立行立改、真改实改。

蔡永珊同志表示,市委第三巡察组此次对市两级检察院开展巡察,以及市委政法委同步开展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是落实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是对两级检察院党组的一次严肃全面的政治体检,是对市两级检察院各级党组织、全体检察队伍履职情况的一次监督检查,也是对全市检察工作的一次集中全面检阅。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市两级检察院要深刻认识此次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委政法委和省检察院对巡察督察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统一到巡察组的具体工作要求上来,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支持巡察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坚定性。二要强化政治担当,全力支持配合巡察工作开展。要把配合巡察工作开展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全力支持配合市委第三巡察组开展好各项巡察工作。要加强配合保障,确保为巡察组客观、全面、深入地了解真实情况提供充分保障和便利。要严肃巡察纪律,坚决服从巡察组工作安排,自觉接受监督,决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方式干扰破坏巡察工作。三要坚持问题导向,落实整改责任。要坚决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领导带头,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立行立改、真改实改,认真抓好巡察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确保巡察工作圆满完成、取得实效。要统筹抓好当前各项检察工作,切实以高质量的检察工作服务保障东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委巡察组在市两级检察院党组巡察时间为2023年3月上旬至5月下旬。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0769-21668425(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00-17:30);专门邮政信箱:东莞市东城西路185号(市委第三巡察组收),邮编523000;专门电子邮箱:DGswdsanxcz@dg.gov.cn;同时,在市检察院和第一、第二、第三市区检察院一楼设置“市委第三巡察组联系信箱”。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3年5月26日。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两级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市两级检察院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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