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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检察机关落实“三个规定”情况通报
时间:2021-08-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今年以来,东莞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狠抓“三个规定”和《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有力促进检察队伍纪律作风建设,进一步规范司法办案行为,保障司法廉洁公正。为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东莞市检察机关2021年1至6月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通报如下:

  1-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304件,比2020年全年填报数增加115.6%。其中,市院填报61件,三个市区院填报243件,两级院院领导填报101件,占总数的33.2%。从记录的情况来看,记录报告内容大多数是对检察办案等情况的过问了解和反映情况,占比95%,同时也存在极少数的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相关接触交往等情况;记录报告对象主要来自检察系统外部,占比95%。

  下一步,东莞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促进“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落实落地,积极引导检察人员养成“逢问必录”工作理念和工作习惯,畅通人民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抵制违规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行为,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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