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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支持东莞市环境科学学会起诉的袁某某等三人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2019年度全国检察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
时间:2020-07-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0年7月18日,中国政法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基地举办了2019年度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发布会,我院支持东莞市环境科学学会向袁某某等三人提起的污染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被评为十大典型案例。本次案例评选活动由中国政法大学检察公益诉讼基地与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所举办,目的是推动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理论完善,加强理论界与实务界对话交流。主办方邀请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国家检察官学院、中共北京市委党校、《法学》杂志社《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杂志社等高校、科研机构及杂志社的三十八位专家学者历时三个月,对征集案例进行了三轮评估,最终评选出10件典型案例、10件优秀案例。我院办理的支持东莞市环境科学学会起诉案位列十大典型案例之一,也是广东省唯一入选的典型案件。

 

 

 

  因疫情原因,案例评选发布会以视频会议的方式进行,中国政法大学马怀德校长、最高检第八检察厅胡卫列厅长在会议上致辞,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高校教授担任主持人及点评嘉宾。我院承办人在发布会上做了6分钟的报告,汇报人指出这是东莞市检察机关办理的首件支持社会团体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我院严格遵循民事诉讼规则,全面履行支持起诉职能,履行诉前公告程序,督促社会组织提起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并通过协助调查取证、提供法律咨询、出庭支持起诉等方式,对适格社会组织——东莞市环境科学学会进行了全面的诉讼支持。在检察机关与原告方共同努力下,案件经过一审、二审,判决均支持原告与支持起诉人主张,判决三名被告人承担900余万元的环境污染侵权责任。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汤维建、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教授对本案进行了点评。两位专家认为《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支持起诉的原则和制度,检察机关支持社会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责任重大,在平衡多元起诉主体之间的内在关系,实践环境多元共治的理念,特别是在提升公益组织参与环境救济的能力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本案中检察机关探索出了一种“线索发现-督促起诉-协助起诉-派员出庭”系统化、全过程的支持民事公益诉讼模式,是检察机关支持公益诉讼的一个新样板展示。下一步可以考虑以社会组织的良性发展为目的对支持起诉制度进行体系化建构。

  接下来,我院将总结相关经验,继续加强与行政机关、社会组织、司法机关的沟通与协作,探索民事公益诉讼监督的新方式与新领域。在法律规范框架下,找准监督视角与监督的切入点,在做好公益诉讼工作的同时,注重推进社会组织和法定机关职能发挥,共建全方位、多元化的社会公益保护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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