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经相关程序审定,拟增选邝华轩等10人为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现将听证员拟任人选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12日至18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拟任人选如有异议,请来电或来信向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反映。
电话:0769-22367535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街道东城西路185号案件管理与法律政策研究室(邮编:523129)。(信函以邮戳时间为准)
东莞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