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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检察系统第八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的公示
时间:2021-12-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关于“全省检察系统第八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组织开展全省检察系统第八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相关工作要求,结合东莞市检察机关工作实际,经研究,拟推荐东莞市人民检察院陈锐波同志、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杨彩琼同志、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陈剑峰同志为先进个人的推荐对象。现按规定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1220日至1224日。在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政治部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单位:东莞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址:东莞市莞城区东城西路185

邮政编码:523129

联系电话:2236628922366190

 

 

东莞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211217

1、陈锐波

陈锐波,男,现任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检察院二级主任科员。2019年5月至今,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三师分院开展挂职工作,任党组成员。先后荣立三等功4次,2021年9月,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对口援助工作先进个人”。援疆以来,该同志积极推动建章立制,修订完善全院性规章制度10余项,建立科学管理机制,提高综合管理水平。主动担当作为,发挥专业特长,先后完成分院办公地点搬迁、“两房”建设等重大项目,得到广东援疆前方指挥部、兵团检察院、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党委的肯定。牵头立项建设并持续推进办案工作区及附属配套工程、信息化建设项目,助力第三师分院基础设施建设再上新台阶。该同志还默默资助2名大学生,并牵手东莞市检察院两名同事共同资助1名贫困大学生。

2、杨彩琼

杨彩琼,女,现任广东省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先后获评“广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东莞市“优秀政法干警”等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该同志一直奋战在刑检办案一线,每年办案数量均在科室前列,先后办理了一大批重大疑难案件,办结案件中无一例群众投诉、无一例无罪判决。工作中勇挑重担,注意全面强化法律监督,积极延伸检察职能,促进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办案之余积极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均得到及时回复和整改,有效推动规范管理机制的建立和强化,促进解决社会治理深层次问题。

3、陈剑峰

陈剑峰,男,现任广东省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二级检察官。先后荣获全国优秀公诉人、广东省十佳公诉人等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个人三等功一次。该同志一直工作在刑事检察基层一线,办理各类刑事案件千余件。办案中,秉持工匠精神,注重案件细节,挖掘案件真相。追求法、理、情有机统一,刚柔并济执法,参与社会治理,化解社会矛盾。办案经验比较丰富,办理的案件曾被上级院评为典型案例,在办案基础上撰写或合写的两篇指引类文章被辖区公安机关作为办案指引运用,撰写的《非法集资案件中涉案财物的追缴、处置的现实困境与应对》、《论行政检察服务保障疫情防控法治化》等多篇调研文章发表在国家级、省级刊物上,1篇论文在省级以上评比中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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