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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1-04-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25日在东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次会议上

东莞市人民检察院  检察长  袁怀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2020年检察工作

2020年,东莞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以“稳进、落实、提升”为工作总基调,加快推进“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队伍建设,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全力服务我市中心工作,助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统筹”“双胜利”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常设议题干警教育培训核心内容,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作为首要政治责任。坚决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确保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在我市检察机关得到不折不扣贯彻。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教育,聚焦破解重点难点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坚持在重大案件办案组中成立党小组,把讲政治落实到检察工作每个环节。

——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化解涉疫纠纷

出台《关于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建立与疫情防控相适应的经济社会运行秩序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依法打击涉疫情违法犯罪,提前介入122件,批捕118148人,起诉122138人,办理的文某东、饶某涉嫌非法经营案被最高检评为依法严惩哄抬物价犯罪典型案例。批捕涉疫区走私冻品、偷越国边境犯罪75101人,起诉5771人。妥善处理涉疫涉企案件,对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的某家具厂经营者何某强决定取保候审,促使劳资问题解决,工人规模从40人恢复至125人。办理涉野生动物、防护物资等公益诉讼31。注重保护正常生产秩序,开设绿色通道优先办理涉疫劳动、合同、医疗、产品责任纠纷等民事申诉87件。

——继续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

以防范金融风险为重点,依法惩处涉众型金融犯罪,抓好“三号检察建议”落实。批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贷款诈骗等犯罪224701人,起诉207699人。依法对团贷网专案提起公诉,把追赃挽损贯穿办案全流程,最大限度减少集资参与人的经济损失,防止金融风险向社会面传导。

坚持打击犯罪和修复生态并重。紧盯偷排、偷埋有害污水、废物等犯罪,批捕污染环境犯罪95149人,起诉108169人。办理环境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9件,法院判决被告人承担生态环境修复及损害赔偿责任944.7万元。办理的袁某苍等3人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被评为全国检察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

——“三区”建设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

积极营造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制定《关于服务保障滨海湾新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对接国际化营商环境需求从严惩处走私、逃税、非法经营、制假售假、串通招投标等犯罪,批捕308565人,起诉333793人。大力推进反洗钱工作,甄别排查近三年的七类上游犯罪案件,移交线索30条,批捕洗钱犯罪22起诉33人。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批捕侵犯商标、著作、专利权犯罪132238人,起诉127222人,提出、提请抗诉22人。

聚焦“提品质”“拓空间”,依法剥离土地上附着的非法关系,促进土地要素再流转。开展自然资源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受理相关案件110件,发出检察建议106份,推动纠正违法占用土地33.5万平方米,依法拆除各类违建7.5万平方米。积极开展土地领域公益诉讼,立案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6件,涉及土地面积86.2万平方米,督促行政机关纠正土地出让违法行为,消除影响、恢复原状。

——以更大力度护航民营经济发展

“稳企业”作为服务“六稳”“六保”的切入点。从严惩处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批捕对民营企业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合同诈骗等犯罪159309人,起诉135244人。推进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外部环境治理,依法惩处“套路贷”、高利转贷犯罪,批捕1236人,起诉24107如对李某城等人通过虚假诉讼套取“砍头息”“虚增债务”等非法利益一案进行追诉,及时稳住所在镇街制衣毛纺行业。建立司法、税务、金融监督协同治理和规范民间借贷行为工作机制。从严惩处企业“内部人”犯罪,批捕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犯罪95125人,起诉113137人。全面适用涉民营企业刑事政策,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及刑事申诉积案专项清理,切实做到慎捕、慎诉。对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决定不捕105人,不诉728人,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1301人,努力让法治成为民营企业最大的“定心丸”。

——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围绕“六清”行动要求,推进长效常治。2020批捕涉黑恶案件32120人,起诉49268人。继续严把定性关,如田某丰等人向“赌场”收取保护费、敲诈勒索等一案,积极引导侦查,确定为“涉黑”案件。压紧压实办案责任,检察环节的涉黑恶案件全部在规定时间办结。落实“一案三查”,移送涉黑恶线索12条。深入开展涉黑恶案件财产刑执行监督,处置涉黑恶财产金额约5亿元。注重串并分析推动行业清源,向社会治安、金融放贷、资源环保、教育卫生、市场流通等十大重点行业领域发送检察建议298份,采纳率100%,并进行整改回头看。

二、突出提升质效,做优做强刑事检察工作

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受理审查逮捕1117716718人,逮捕1004814826人;受理审查起诉1806322794人,起诉1441419290人。

——突出刑事犯罪打击重点

对严重暴力、毒品和涉枪犯罪保持高压打击态势。批捕故意杀人、严重伤害等案14421726人,起诉15961976人;批捕毒品犯罪324489人,起诉414603人。坚决打击电信网络犯罪,批捕5161488人,起诉4301208人。积极参与“断卡”行动,严厉打击内外勾结开办、贩卖电话、银行卡帮助信息网络犯罪行为,批捕589人。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起诉省、市监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2534人。

——强化指控证明犯罪主导责任

优化简案快办机制,积极应对刑事案件量增大、新型疑难复杂案件增多趋势,实现繁简分流。如针对“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立专门快办组,确保15天内结案。实质化开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充分利用全市91个侦查监督工作室,确保重大疑难案件在呈捕前听取检察机关意见。严控“案-件比”,限制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和退回补充侦查,提升退回补充侦查提纲采纳度,用好自行补充侦查和平行督导侦查办案质效显著提高。坚决贯彻少捕慎诉刑事政策,尽可能减少不和谐因素和社会对立,决定不捕1870人,决定不诉4590人。全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年适用20345人,适用率85.34%。提升量刑建议准确率,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8655人,采纳率94.19%,做到对犯罪嫌疑人教育转化在先,对案件背后矛盾化解在先。

——推进刑事办案全流程监督

监督立(撤)案418件,针对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55件,纠正漏捕、漏诉和漏罪343人。深入推进侦查监督工作室建设,率先设立派驻海警局检察室,建立一所一联络员检警联系沟通机制。通过侦查监督工作室提出指引纠正意见342条。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提请抗诉27件。进一步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对“减假”提出纠正意见374件。对超期羁押情况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4件,核查久押不决1034人。针对监外执行罪犯管理问题发出书面纠正意见461份。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1212人。

——用好侦查权提升监督刚性

行使好14个罪名的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权,主动与市监委对接,协调好相关案件的办理。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涉嫌徇私枉法、刑讯逼供23人。建立侦查机关办案事故处置机制,介入调查突发事故6

三、积极主动作为,做准做实民事行政检察工作

受理民事申诉291件,息诉224件,提出、提请抗诉24件;受理行政申诉29件。

——推进民事诉讼深层次监督

深入开展虚假诉讼违法行为监督专项活动,排查线索127条,审查虚假诉讼案件41件,提出监督意见10件。办理首宗涉及金额4000多万元的虚假仲裁非诉执行监督案,向湛江仲裁委发出规范仲裁程序检察建议,被最高检作为典型案例向全国推广。在全省率先开展民事检察公开听证工作,举行公开听证5场,促进案结事了人和。加大对弱势群体的权利保护,如肖某娇劳动争议一案,检察机关以对人事档案流转举证责任分配不当等理由提出抗诉,再审判决涉案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做实行政检察工作

探索以“圆桌会议”模式推进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降低执行对抗性。依法提出“裁执分离”向“执行协作”转变的建议,推动完善行政生效决定执行机制,避免“行政白条”。扎实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引入多元手段化解28件。如丘某工伤认定争议一案,运用司法救助手段实现经济补偿,推动长期诉争实质化解。

四、回应群众关切,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公益诉讼立案209件,同比上升21.51%,发出诉前公告、检察建议170件,法院判决胜诉54件,同比上升170%

——开启国有财产保护公益诉讼

针对政策性奖励、社保金等领域存在的发放、征收不规范问题,通过诉前程序纠正行政不当,防止国有财产流失。如调查发现我市社保经办机构多发涉刑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约260万元,督促社保与司法机关建立涉刑退休人员信息共享机制,堵塞发放漏洞,并全部依法追回。

——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

筑牢食品药品安全防线,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立案11件,办理诉前程序7件。如张某彬等人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猪肉公益诉讼案,二审判决被告人赔礼道歉并承担190余万元的公共利益赔偿责任。

——积极稳妥探索“等”外领域公益诉讼

深入贯彻最高检、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工作部署,东莞军分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委军民融合办共同搭建涉军公益诉讼协作平台,形成保护国防和军事利益合力。

五、促进共建共治共享,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担起职责清理涉检信访积案

对两级院受理的重复信访、长期未结信访事项进行排查,对10件风险隐患案件,由检察长、副检察长包案办理,并注重运用综合法律手段化解。 

——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提升司法温度

“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扩展到信、访、网、电,实现全覆盖。受理举报、控告、申诉2096件,两级院领导接访139人,均依法妥善处理。举行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听证会22场。做好司法救助和司法赔偿工作,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3039人,发放救助金137.14万元;决定国家赔偿36件,支付赔偿371.85万元。

——打造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格局

对应当依法惩戒的未成年人,批捕482人,起诉465人。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797人,起诉788人。坚持通过少捕慎诉促进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改过自新,决定不捕288人,不诉108附条件不诉170人。建立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一站式”办案场所8个,避免反复取证给被害人带来“二次伤害”。持续推动“一号检察建议”落地见效,联合教育局对发生过校园性侵案件的学校进行从业人员历史排查。充分发挥全省首个矫治罪错未成年人专门学校的作用,移送80余名不捕不诉未成年人进入启航学校接受教育矫治。

依法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与市妇联建立侵害妇女儿童违法犯罪线索快速移送机制,加强对家暴、离婚恶意伤害等方面的检察保护,开展立案监督5件。

六、狠抓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深化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

完成两级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进一步优化机构和人员配备。坚持本地化探索,构建以办案质量和效果为核心的检察官业绩考评体系。加大对检察官办案的监督力度,针对无罪判决、撤回起诉、涉黑恶案件开展专项评查,检察长亲自逐案审核指导,倒逼办案质量提升。

——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压紧压实“两个责任”,持续整治“四风”问题。坚持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紧盯关键节点、关键少数,强化内部廉政风险防控。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牢“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开展专项督查,切实做好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

——抓好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

开展新时代“五好”基层检察院建设,推动基层检察工作不断改革创新。持续推进年轻干警到基层检察院一线办案岗位锻炼,开展青年检察官“双导师”培养成长计划。举办民法典培训宣讲,为民法典实施做足准备。在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下,我市检察机关30个集体和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肯定,二区检获评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涌现出全国优秀公诉人等一批先进典型。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位代表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致以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实效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够全面充分协调;三是基层建设力度要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省委、市委全会的部署,全面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以高质量监督办案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第一,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把讲政治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提升从政治上分析解决检察工作问题的能力,将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体现在办准办好每一个具体案件上。

第二,坚持服务东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扣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鼓励保护创新,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充满活力的营商环境。

第三,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捍卫政治、经济、意识形态等领域安全,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落实刑法修正案(十一),突出打击各类严重暴力犯罪、电信网络诈骗和涉众型经济犯罪,营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

第四,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坚守人民情怀,将民法典实施贯穿到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精准适用于各项法律监督过程中。深化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进一步加强对公民合法权益和弱势群体的保护。

第五,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立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通过检察建议推动行业清源。贯彻新修订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第六,全面从严治检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健全激励机制,持续深化各项改革创新。以创建“五好检察院”为抓手,提升基层检察院建设水平。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继续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大会决议,为东莞在全省实现总定位总目标中承担更大责任、走在全省前列推动“湾区都市、品质东莞”建设不断上新台阶提供优质检察产品和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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