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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10-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文件(八)

 

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1月19日在东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上

东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来向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和建议。

2017年,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强化法律监督,规范司法行为,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主动顺应新形势,积极服务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市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找准服务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手段,持续提升检察工作与中心工作融合度。

(一)积极服务保障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立足检察职能,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我市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提供司法保障。针对我市民营经济占比较大的情况,继续推进保障和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九项措施”的落实,加强对非公企业的司法保护,鼓励创新发展。深入推进非公企业预防工作新模式,通过编印《非公经济预防犯罪法律指引》、签订《关于联合开展非公企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实施方案》、建立“非公企业预防职务犯罪检察官联络站”等措施,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注重改进办案方式方法,慎重适用强制措施,对165名涉罪企业经营者依法采取非羁押强制措施,保证了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二)积极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严厉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共批捕579996人,起诉540984人,办理了涉案金额1.8亿元的李某华等2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重大案件,有力维护了金融管理秩序。积极参与“国门利剑2017”联合专项行动,批捕了案值1.6亿元的走私红酒案等一批重大案件。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8095次,排除8家有行贿记录企业进入招投标程序。着力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办理假冒注册商标、假冒专利等侵犯知识产权案件6388人。注重对涉外产权的平等保护,出台《东莞市检察机关开展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行动方案》,依法办理的美国UL安全实验所涉外产权刑事申诉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作为典型案例予以推广。

(三)积极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把妥善办理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依法惩治环境污染犯罪作为服务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发力点,共批捕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2123人,起诉2427人。挂牌成立我省首个派驻水乡环境保护巡回检察室,大力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监督。助力我市“十三五”规划重点项目建设,积极参与水污染治理攻坚战,针对截污次支管网建设开展东莞污水治理专项预防工作,探索建立“截污次支管网廉情预警系统”,对工程项目的敏感领域和关键环节进行信息化监控,努力确保工程质量、资金安全和干部廉洁。

二、积极推进平安东莞建设,着力维护社会稳定

扎实做好检察环节平安建设各项工作,努力为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898212977人,同比增加16%19.9%,受理审查起诉案件984713861人,同比增加8.3%12.6%。坚持专项打击与常态化打击相结合,积极参与省委、市委部署开展的“飓风2017”专项行动,重点打击“两抢一盗”、电信网络诈骗、金融领域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四类突出犯罪,共批捕44136747人、起诉40086139人。依法办理了涉案金额逾3亿元的陈某骗取票据承兑案、涉案金额1050万元的黄某冒充公检法等公职人员进行电信诈骗案等一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有力震慑了犯罪。

(二)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严格执行“两高一部”《关于办理暴恐和宗教极端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依法起诉涉恐案件、涉宗教极端刑事案件44人。突出抓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及时就地解决上访群众合法合理诉求,有效化解信访风险,引导群众依法反映诉求,共办理各类举报、控告和申诉信访1962件,市检察院和第二市区检察院的控告信访接待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

(三)促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将检察职能向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推动社会治理等方面延伸。积极参加“国家司法救助推进年”活动,在司法工作中凸显人文关怀,对46名救助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04.97万元。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持续做好检察官以案释法工作,增强群众法治观念。注重结合办案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对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管理、社区矫正等领域存在的漏洞提出检察建议,共发出检察建议书159份,采纳率95.6%

(四)大力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依法履行“捕诉监防一体化”职能,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秉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坚持“少捕慎诉”,对涉罪未成年人不批捕64人,不起诉104人,不诉率同比上升10%。严格落实合适成年人到场、犯罪记录封存、分案起诉等特别程序,最大程度对未成年人落实司法保护。与爱心企业、学校建立11家帮教基地,强化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共受理审查逮捕侵害未成年人案件336615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466632人。牵头公安、法院会签《询问未成年被害人、证人工作指引》,建立“一站式”取证制度,避免重复询问对未成年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被授予“省五一劳动奖状”称号。

三、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保持反腐高压态势

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努力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

(一)严肃查办各类职务犯罪。全年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4751人,同比增长42.42%13.33%,其中大要案占比82.98%,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人民币5598.48万元、港币413.63万元。积极回应群众反映强烈的“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113人,同比增长37.5%30%;依法介入安全事故及涉警突发事件90宗。重拳打击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查处医疗卫生系统系列案1515人,园林绿化系列案88人,涉农领域案件44人。

(二)努力提升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实效。积极推进换届选举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工作,以“东莞市2017年村级换届选举九严禁”为宣传主题,开展覆盖全市各镇街的专题法制巡讲33场,近9000人次受教育。对东莞生态园公租房项目、市老年大学新校区、烟草局卷烟物流配送中心等重点工程开展同步预防,积极打造“双优”廉洁工程。扎实推进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深入我市对口帮扶的多个贫困村进行实地考察,撰写调研报告提出多项针对性意见建议,促进相关单位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保障我市扶贫资金安全。

(三)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坚决拥护、坚决服从、坚决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全力配合、扎实做好职能划转、人员转隶、业务衔接,用行动拥护支持改革。

四、聚焦监督主责主业,全面提升法律监督水平

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深耕法律监督主业,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努力维护法律权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强化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监督侦查机关立案68件,监督撤案498件,纠正漏捕238人,追加漏罪399件,追诉漏犯149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17份,办理的徐某武等人走私、贩卖毒品案入选全省十大侦查监督典型案例。连续5年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和破坏环境资源两个专项立案监督,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6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8件。充分发挥“侦查活动监督平台”作用,明确25类监督指引,通过平台纠正侦查部门存在质量问题的案件321件。深入推进“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形成“有案必录、够罪必移、有漏必纠”工作格局,全市成员单位扩充至48家。强化另案处理人员信息平台管理,将1903名各类另案处理人员纳入监督范围,其中1034人已通过诉讼监督得到处理。深入推进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工作,全面落实驻所“三步骤、一台账”工作制度,与公安派出所建立“微驻所”平台,推动“驻所检察官办公室”工作常态化开展。

(二)强化审判活动监督。依法监督刑事审判活动,充分发挥抗诉的刚性监督作用,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提出、提请刑事抗诉22件,上级院支持抗诉14件,法院改判6件。通过量刑环节强化事前监督,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7111件,采纳率为78.78%。加强民事行政检察诉讼监督,提出、提请民事抗诉案件15件。深入推进民事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与法院联合开展执行案款清理工作,实现执行监督程序和检法工作的规范衔接,实际清理率和发放率在全省名列前茅。建立与法院定期沟通协调机制,以统一证明规则、统一采信证据标准为抓手着力推进审判监督工作,使审判监督由监督个案问题向解决类案问题转变。

(三)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加强和规范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决定》,开展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工作,审查减、假、保案件1625件,纠正违法和不当情况169件。推动改变“一押到底”执法模式,审查羁押必要性案件5104件,提出无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303件。深入开展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核查工作,核查此类罪犯24人,监督纠正14人。扎实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回头看”活动,排查涉及财产刑执行案件10220,其中已执行5816件,总金额达9.9亿元。

五、深化司法改革创新,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认真贯彻中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精神,扎实推动司法责任制等四项改革任务落地,协同推进检察工作机制创新,形成一批具有东莞检察特色的机制改革成果。

(一)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遵循“面向办案、面向基层”原则,积极推进检察人员分类改革,共选任员额制检察官288名,全市86.3%的员额制检察官配置在办案一线,确保优质办案力量向一线集聚。全面推开“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责任制,建立新型办案组织221个,检察官在授权内独立办案,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办案要求,推动领导办案常态化。全市员额制检察官共办理各类案件26550件,领导直接办案9112件,其中院领导直接办案368件。坚持放权与监督并重,出台检察官联席会议、案件质量评查、司法业绩考核、检察委员会运行等规范性文件,形成事前防范与事中、事后监督的管理监督体系。

(二)协同推进检察工作机制创新。以二区院为试点探索推行审查逮捕诉讼式审查机制,促进审查逮捕向司法审查转型,试点以来共开展诉讼式审查逮捕案件7079人。完善捕后案件质量跟踪机制,与市公安局联合下发《审查逮捕案件继续取证跟踪监督工作办法》,着力促进侦捕诉高效衔接,构筑“大控方”工作格局。针对突出犯罪、新类型犯罪制定取证指引,有效统一取证标准。试点改革退查工作机制,与市公安局签订《加强刑事案件退回补充侦查工作的协作规定》,严格规范审查标准,提升案件质效,相关做法被省检察院推广。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设立律师接访工作室,借助第三方力量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增强检察机关处理涉法涉诉案件的公信力。

(三)稳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严格依照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积极推动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重点办理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和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共立案审查公益诉讼案件16件,履行诉前程序向行政机关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13份,督促东莞市环境科学学会等有关机关、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2件。对张某彬等人生产销售有害猪肉案,以公益诉讼人身份,提起我市检察机关首例消费类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民事责任。

(四)大力推进阳光检务工作。完善升级“案管大厅”窗口服务设施,着力打造便民快捷的绿色服务通道。依托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系统,提升信息公开透明度,主动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5121条,重要案件信息806条,法律文书7503份,信息公开工作居全省前列。继续打造“两微一端”检察新媒体格局,实现网络实时举报、查询、预约和交流功能四位一体,通过新媒体推送发布信息339条,收到查询信息35755条、预约信息12953条。举办“检察开放日”、公诉观摩庭等活动,广泛邀请省市人大代表、律师、在校师生参加活动,密切检察机关与社会各界的联系。积极落实人民监督员选任和管理制度改革,健全人民监督员知情权保障制度,完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

(五)着力推进智慧检务工作。推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现代科技在检察工作中的应用。研发的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与应用项目正式上线运行,大幅度提升工作效率和业务分析能力完善升级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基础的电子检务工程,对办案流程进行规范化设计,对重要环节实行节点控制,实现对司法办案更准确的监测、分析、预测和预警。研发涉案款物管理平台,实现涉案款物全程智能化、数据化管理。自主研发程序性信息自动告知平台,变被动查询为自动推送,通过系统向律师推送案件程序性信息1447次。积极推广应用网络信访和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创新“e信访”形式,拓宽信访渠道,更加便捷地回应群众信访诉求。

六、全面落实从严治检要求,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不动摇。

(一)突出抓好政治思想建设。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制定《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方案》,依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组织学习宣讲,广泛利用专家辅导授课、座谈研讨、个人自学、考学竞赛等多种形式,引导广大党员深入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髓实质、核心要义,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认真开展“双抓双促” 党建主题活动,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

(二)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省检察院开展巡视工作为契机,建立任务清单、整改清单和制度清单,认真查摆问题,落实整改意见,确保问题整改见底、见效。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两个责任”和“党建双责”要求,锲而不舍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问题。以“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主题文化建设活动为抓手,持续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促进干警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

(三)稳步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加快推进科技强检战略,出台《“十三五”时期科技强检实施意见》,全面落实电子检务工程“一网、一云、十大应用系统、两大体系”建设。依托各派驻镇街检察室积极开展法治宣传、矛盾化解、群众帮扶等工作,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加强对基层院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建立市院班子成员联系基层、业务部门对口指导、基层院巡察等制度,推进基层检察院“八化”建设。认真开展“一院一品”创建活动,引导各基层院因地制宜打造特色品牌,推动均衡发展,三个基层院的业务考核继续位居全省前列。

(四)大力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坚持人才兴检,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六个能力建设”,搭建多元教育培训平台,突出加强实战训练和岗位练兵,以一线检察人员和业务骨干为重点,大力开展公诉辩论、侦讯模拟、庭审观摩、驻所汇报演练等实务技能培训,加大高层次人才和专业能手培养力度。发挥先进典型引路作用,开展“东检正能量”活动,宣传我市检察机关先进典型事迹,以身边人身边事营造“比学赶超”氛围。全市检察机关共有67个集体和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涌现出“全国检察机关侦防业务标兵”“全国刑事申诉检察业务能手”“广东省检察业务尖子”“广东省检察专门型人才”“全省优秀反贪局长”“全省反贪(反渎)业务竞赛业务标兵”等业务人才。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市委、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面对新的形势,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保障新常态下经济发展的思路不够开阔,保障“三个支撑”的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法律监督职能的发挥还不能完全适应法治建设新形势的要求,需要进一步创新监督方式,提升监督效果。三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配套措施还需要进一步完善,落实司法责任制仍需持续推进。四是队伍的专业化建设还要不断加强,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有待进一步落实。对于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紧盯不放,采取有力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2018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全省检察工作会议和市委第十四届四次全会的部署,牢牢把握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总要求,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司法改革为动力,推动全市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第一,以更实的举措服务保障我市改革发展大局。精准对接市委提出“新时代、新征程、新东莞”的目标要求,找准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的结合点和切入点,主动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驱动发展、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等战略实施,不断提升司法保障的实效性。

第二,以更强的担当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牢牢把握党中央对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新部署,坚决打击渗透颠覆破坏活动,积极参与对黑恶势力的专项打击和综合治理,加大对涉众型侵财犯罪打击力度,加快推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共同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第三,以更严的要求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法律监督的核心价值追求,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协调,针对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完善刑事、民事、行政、控告申诉等法律监督体系,健全监督机制,提升监督质量和效果,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第四,以更稳健的步伐推进各项改革事业发展。继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深化“智慧检务”建设。继续配合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落实人员资产移交,做好转隶衔接工作,确保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在我市顺利开展。

第五,以更大的决心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面加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突出抓好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大高层次专家型人才培养力度,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奋力开创新时代东莞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我市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上走在前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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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相关用语说明

 

1. 服务非公经济健康发展“九项措施”: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对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作出的系列部署,东莞市检察院出台《关于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共9条,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为非公有制经济提供法治化的创业发展环境;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改进执法办案方式方法;不断拓展创新工作形式,积极延伸检察职能;构建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的长效工作机制等方面,为我市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2. 派驻水乡环境保护巡回检察室:为促进水乡地区生态文明建设,打造绿色生态新城,2017年 3月,东莞市检察院在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设立环境保护巡回检察室,依法对涉及环境污染纠纷的诉讼案件进行监督,并开展环境公益诉讼工作。该巡回检察室为我省首个办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专门机构。

3. “飓风2017”专项行动:为持续加大对电信诈骗等突出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2017年,省委、市委部署开展以打击“两抢一盗”、电信网络诈骗、金融领域犯罪和黑恶势力犯罪为重点的“飓风2017”专项行动。 

4. “一站式”取证制度:指在询问未成年被害人(尤其是遭受性侵害的被害人)、证人的时候,以一次询问为原则,避免因重复询问而对未成年被害人、证人造成二次伤害,询问一般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侦查机关已询问未成年被害人、证人并制作笔录的,除特殊情况外办案机关一般不再重复询问。

    5. 换届选举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工作:为服务和保障我市村级“两委”换届选举,东莞市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专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主要内容有:开展“东莞市2017年村级换届选举专题法制讲座”,对全市32个镇街进行全覆盖的选前教育;以“东莞市2017年村级换届选举‘九严禁’”为主题,制作发放30万份宣传折页、3000份宣传海报和宣传栏,制作《搞好村级换届选举构建幸福和谐村居》动漫片,严肃选举纪律;接受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的预防咨询,规范对违反换届纪律行为的查处工作。

6.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任务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整合行政监察、预防腐败和检察机关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力量,成立监察委,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监察全覆盖。201612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在北京、山西、浙江3省市开展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201711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

7. 侦查活动监督平台:该平台对侦查机关执法活动的监督节点规范为25111项,涵盖侦查办案全过程,具有侦查活动监督查询、趋势分析等六大分析功能,不仅为个案监督提供指引,还汇聚海量数据,详细提供每个办案单位、执法人员的办案质量分析报告,为侦查机关开展内部执法考评提供参考。

8. 驻所“三步骤、一台帐”工作制度:东莞市检察机关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驻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实现全市126个派出所全面覆盖。为提高驻所工作规范化水平,市检察院制定了《驻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工作指引》,明确工作三步骤流程,即驻所前的准备工作、驻所中开展规定动作自选动作、驻所后开展跟踪落实。同时,制定《驻派出所检察官工作台账记录表》,如实记录每次开展驻所工作中介入案件和监督工作等情况,以便日后备查和开展后续跟踪。

9. 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核查工作:20164月至10月,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部署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20171月,最高检发文要求,对专项活动结束时未清理纠正的案件持续加大监督力度,同时明确将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后罪犯逃匿或下落不明未执行刑罚的案件、看守所监狱拒绝收押收监的案件、被撤销假释、缓刑、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罪犯尚未收监执行的案件,作为清理纠正工作的重点,督促有关部门积极做好追逃和收监工作。

10. 审查逮捕诉讼式审查机制:围绕审查逮捕向司法审查转型的核心,东莞市检察机关于2017年建立诉讼式审查机制。该机制以是否符合逮捕条件存在疑问的案件和社会影响较大、舆论关注度较高的案件为立足点,采取书面听取与当面听取相结合、分别听取与集中听取相依存的方式,全面听取各方关于犯罪嫌疑人是否适用逮捕措施的意见,充分调查核实证据,增强审查的亲历性和公开性,实现兼听则明。

11. 公益诉讼工作:20176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正式确立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公益诉讼工作分为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是指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污染环境、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适格主体或者适格主体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是指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造成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 程序性信息自动告知平台:该平台通过对接律师人才数据库,以全程自动化、智能化的方式,及时高效地向辩护律师推送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延期等节点信息,解决长期以来律师和人大代表提出的案件呈捕时间无法及时知晓的问题,有效保障了律师执业权利。

13. “双抓双促”党建主题活动:市直工委部署开展的“从严治党抓责任促落实,强基固本抓细常促发展”党建主题活动。

14. “一院一品”创建活动。以尊重和发挥基层检察院主体地位和能动作用为前提,以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为目标,因地制宜,开拓创新,注重实效,循序渐进,积极培育和精心打造我市基层检察院建设品牌,不断推进我市基层检察院执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保障现代化实用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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