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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10-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文件(八)

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111日在东莞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东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来向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年来主要工作回顾

2012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检察职能,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五年来,我们围绕市委中心工作,服务大局意识进一步增强

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市大局中谋划推进,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职能作用,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积极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全力护航我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一)制定实施系列服务保障意见,指导检察工作更好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市委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法治东莞等决策部署,先后出台《关于在推进依法治市中进一步发挥预防职务犯罪职能的意见》《关于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统筹施策,精准发力,增强服务大局实效。去年,又以我市成为全国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试验城市为契机,提出服务非公经济发展的九项措施,着力加强对非公经济的平等保护,依法保障非公企业合法权益。同时,针对镇街及农村两委换届选举,制定实施《服务和保障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开展依法选举、廉洁为官专题巡讲活动,为换届选举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法治环境。强化生态环境的常态化司法保护,扎实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积极探索环境公益诉讼工作,筹建派驻水乡环境保护巡回检察室,为促进水乡绿色经济提供司法服务。

(二)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围绕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不断加大对破坏市场秩序、公司管理秩序犯罪的打击力度,共审查批捕该类案件32264945人,审查起诉31094933人,其中批捕涉金融诈骗、走私、逃税骗税犯罪619848人,起诉7361172人。突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两法衔接工作,探索建立类案监督、集中办理机制,努力优化企业创业创新环境,办理的陈某田等4人假冒加多宝注册商标案,被评为2015年度中国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高度重视涉众型金融犯罪案件办理,对“E租宝”“比特币等社会影响大、关注度高的案件,及时制定类案工作指引,启动大要案办理机制,做好舆情研判应对,妥善处理群众诉求,有力维护金融秩序。紧密配合我市商事登记制度等改革举措,持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及时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168家企业和104名个人排除出竞标行列,有效促进市场监管和诚信体系建设。

(三)注重办案方式方法,提升执法办案效果。牢固树立平等保护理念,注重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做到三个考虑,力争四个避免,把握五个界限,最大限度地维护涉案单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特别是针对法定代表人涉嫌犯罪但企业仍在正常生产经营的,慎重适用强制措施,慎重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慎重发布涉企案件新闻信息,避免因办案方式方法不当影响企业经营,坚决防止案件办了、企业垮了,确保打击犯罪、保障企业发展和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有机统一。

五年来,我们围绕建设平安东莞,维护社会稳定的力度进一步加大

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重要任务,坚决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妥善化解社会矛盾。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审查批捕刑事犯罪嫌疑人4229162874人,比前五年增加20.73%11.69%;审查起诉4448165202人,比前五年增加21.85%5.76%,以占全省检察机关4%的办案力量完成了约占全省10%的办案任务。

(一)突出打击重点,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密切关注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领域出现的新情况,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有力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共批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15466人,起诉16576人;批捕抢夺、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15040人,起诉14663人;批捕毒品犯罪7091人,起诉6397人。积极参与三打两建“32”“61”飓风2016”国门利剑等专项打击行动,密切配合公安、海关、法院,对重大案件及时介入,引导取证,确保对犯罪的精准打击。办理了涉案金额3.6亿元的李某玉等22人特大团伙走私汽车轮胎系列案;冯某威等人制造、贩卖2.25吨毒品的特大制贩毒品案;以及涉及广东、新疆等全国大部分省市的汪某科特大团伙网络电信诈骗案等一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有力震慑了犯罪,维护了社会安定和谐。

(二)探索综合治理创新,深层次化解社会矛盾。坚持把化解矛盾贯穿司法办案始终,健全检察环节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落实检察长接访、带案下访巡访、镇街检察室等工作,妥善办理群众来信来访7193件次。积极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探索完善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第三方参与化解矛盾等机制,对轻微刑事案件、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积极促成当事人和解。受理刑事被害人救助申请案件110件,决定予以救助82件,救助金额245.39万元,工作在全省位居前列,体现了司法人文关怀。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推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落实专人办理、合适成年人到场、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探索与企业建立爱心关护基地,帮助未成年罪犯改过自新、融入社会,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被共青团中央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命名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

五年来,我们围绕党风廉政建设,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一步拓展

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部署,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惩防体系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努力取得办案法律效果、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依法严肃查办职务犯罪。一是突出查办大要案。五年来,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07263人,人数比前五年增加91.97%,其中大要案占比96%,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亿余元。五年来,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类犯罪5165人,人数比前五年增加132.14%,依法介入各类事故调查229起,立案侦查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911人。二是扎实开展查办职务犯罪专项行动。认真开展查办与预防涉农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立案侦查发生在支农惠农政策性补贴发放、农村社会保障、农村土地开发利用等领域职务犯罪59人;积极开展打击行贿专项工作,重点查处围猎干部、行贿次数多、行贿数额大的不法分子,立案侦查行贿犯罪93人;稳步推进国际追逃追赃专项工作,对潜逃的职务犯罪嫌疑人逐人、逐案建立信息库,通过网上通缉、国际合作、敦促自首等方式追捕、劝返4人,其中从境外追逃2人。

(二)不断提升职务犯罪预防实效。坚持把预防职务犯罪放到与查处职务犯罪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立足检察职能,结合执法办案,深入开展个案预防、专项预防和系统预防。一是积极开展职务犯罪案件分析,向案发单位、行业发出检察建议书34份,提出预防措施260余条,制作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撰写的预防调查报告《东莞市镇街废品回收行业商业贿赂犯罪隐患调查及防范建议》被《东莞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采纳,被评为广东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十大典型案例。二是有效开展专项预防,针对轨道交通R2线、CBA篮球中心、从莞高速等重点工程项目开展专项预防,轨道交通R2线项目预防工作经验被《人民日报》专题报道,并由省检察院在全省推广。三是积极营造廉政文化氛围,组织法制宣讲团开展五进宣讲活动,共举办预防职务犯罪宣讲590余场,近16万人次受到教育。同时,我们采取专题展览、媒体宣传、动漫广告等形式,形成覆盖全面的预防宣传教育,大力提升全市廉政文化氛围。

五年来,我们围绕促进公正司法,诉讼监督实效进一步凸显

深入贯彻实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不断提升法律监督实效。

(一)着力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五年来,共受理立案监督案件1058件,同比上升206.67%,成功监督立案223件,同比上升162.35%;纠正不当立案450件,同比上升818.37%;纠正漏捕618人,纠正漏犯106人;对不构成犯罪或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情节轻微的,决定不批捕6676人、不起诉1886人;排除非法证据30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55份。继续提升两法衔接工作实效,联合市公安局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专项检查,共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涉嫌刑事犯罪案件921件。强化全市另案处理人员信息平台管理,已将1889名各类另案处理人员纳入监督范围,其中797人已通过诉讼监督得到处理。

(二)着力加强对审判活动的监督。依法监督刑事审判活动,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提请刑事抗诉151件,上级院已支持抗诉59件。通过量刑建议进行事前监督,共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20406件。加强民事行政检察诉讼监督工作,共提出、提请民事抗诉77件,再审改变率63%,发出86份检察建议被采纳62份,采纳率为72%,成功办理支持起诉案件43件,办理执行申诉案件102件,移交违法行为线索13条;加强释法说理,成功息诉案件719件。

(三)着力加强对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完善刑罚执行同步监督机制,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查活动,共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4181件,纠正各类违法和不当变更刑罚执行情况523件;派员出席减刑假释开庭审理案件8928件,提出监督意见16件次;开展清理久押不决案件专项检察活动,共清理纠正久押不决案件1753人;加强对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的监督,开展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行动,共检察监外执行罪犯1199人次;加强对监管场所安全隐患的专项检察,清查出监管执法问题139件次,立案侦查监管场所职务犯罪案件89人。

五年来,我们围绕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检察改革进一步深化

认真贯彻中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精神,严格按照省委、市委划定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有序推进各项检察改革。

(一)稳步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重点的改革试点工作。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多年实施主诉、主侦检察官责任制经验,进一步建立健全检察官执法档案、执法工作基本规范、案件质量评查体系、办案监督机制等配套机制,明确界定检察长、检委会、检察官的职责权限和司法责任归属。扎实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坚持面向办案、面向基层原则,认真开展两批入额检察官选任工作,两级院共选任员额内检察官254名,全面推进首批员额内检察官办案组织组建工作,两级院已组建办案组织185个,赋予相应办案决定权,对所办案件终身负责。积极配合省检察院稳步推进财物省以下统管和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改革,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二)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驻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前移监督关口,促进公安机关规范执法,确保案件质量稳步提升,做法得到高检院和省检察院的充分肯定和推广。围绕证据审查问题,建立非法证据调查与排除机制,大力引导侦查机关取证模式向客观化转变。着力健全侦捕诉审衔接工作机制,探索实行重大案件专题联席会三员会商、三长督导机制,构建重大疑难案件事先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制度。与公安、法院联合出台《刑检及案管部门联席会议纪要》《法检部门联席会议纪要》等文件,解决侦查引导、捕诉衔接、诉审沟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大力推进自身工作机制改革创新。筹建检察机关业务数据分析研判及应用平台,开发集自动报告、文书分析、预判分析、绩效辅助于一体的大数据平台,探索建立行政事务管理和办案工作相分离机制。不断深化阳光检务,顺应互联网+新趋势,大力打造 两微一端检察新媒体格局。加大法律文书公开力度,两年来,共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32305条、法律文书11404份以及重要案件信息494条。加强律师执业保障,与律师建立规范、公开的沟通交流机制,通过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受理辩护与代理业务预约3709次。积极邀请人大代表、行政机关等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公开审查、公开答复与公开听证活动;举办两级院检察开放日15次,让群众近距离感知检察工作、监督检察工作。

五年来,我们围绕打造过硬队伍,队伍建设工作进一步从严从实

五年来,我们始终把自身建设摆在战略地位来抓,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对检察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努力把全面从严治检要求落实到检察工作各个方面。

(一)突出抓好队伍思想建设。将专题教育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干部理论轮训和检察业务培训当中,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落实学习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和制度清单,做到真学真查真改,引导全体干警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持续开展纪律作风建设。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准则条例,坚守理想信念高线,把住检察纪律底线。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和办案安全建设,建立司法人员廉政档案制度,健全公正办案长效机制。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俭朴安排公务接待,严格按照党政机关标准整改办公用房;常态化开展检风检纪督查,促进队伍风清气正,奋发有为。

(三)高度重视检察文化建设。将检察文化建设摆在东莞检察事业发展全局中定位与推进,以树立正确法治理念、强化检察监督意识、培养良好职业道德、培育和谐团队精神为主要内容,以营造检察文化氛围、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培养岗位技能为手段,以检察书友会”“硕士研究站”“法制宣讲团三个平台为依托,全面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努力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增强东莞检察事业发展的软实力。

(四)稳步推进基层基础建设。认真落实市院联系基层院制度,帮助基层解决影响发展的突出问题和困难。加强基层业务指导和监督力度,落实基层院巡察制度,开展全市基层院检察长述职述廉述德工作,切实提高基层院班子的领导水平和效能。全面实施检察技术基础平台、信息化应用、办案辅助、安全保密体系化建设,加快推进科技强检战略。认真落实基层院八化考核要求,鼓励创优争先,三个基层院的业务考核均居全省前列。

(五)深入推进队伍专业化和职业化建设。立足检察业务的需要,广泛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实战训练,共举办各类培训班685期,培训检察人员9097人次,推动青年干警快速成长。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有71个集体,180名个人受到国家、省级机关表彰,257个集体、553名个人受到市级表彰。相比前五年,集体、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上升33%和39%。涌现出全国刑事申诉检察业务标兵、全国侦查监督业务能手、全国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竞赛能手、全省业务专家、全省十佳公诉人等一批业务人才。

 各位代表,五年来我市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市委、省检察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五年的工作,我们深切体会到,做好检察工作, 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确保东莞检察工作的正确发展方向;必须忠于宪法和法律,牢牢把握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属性,在公、检、法三机关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诉讼格局中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履职、敢于担当、公正司法;必须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民生民利、推进反腐倡廉、维护公平正义中的职能作用;必须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深化检察改革和工作机制创新,不断适应经济发展、社会管理、法治建设的新形势和人民群众的新要求;必须坚持自身监督,以执法质量和执法规范为基本点,切实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法律监督水平和执法公信力。

面对新的形势和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检察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服务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队伍的专业化建设仍需不断提高,高层次人才相对不足,检察人员的执法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司法改革的新要求,一些干警依法化解矛盾、做群众工作的能力还有待提升;三是落实司法改革任务需做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一些配套措施还没有完全落地;四是检察工作任务加重,干警工作压力大,破解案多人少难题的办法还不多。对于以上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今后一时期的工作打算

各位代表,今后一个时期是我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迈上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关键期。全市检察机关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全省检察工作会议和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的部署,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要求,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全力推进平安东莞、法治东莞建设。重点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第一,更加有效服务保障我市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找准服务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切实增强服务大局的实效性。密切关注经济领域犯罪新动向,依法打击在实施供给侧改革、科技创新等领域的犯罪。

第二,更加深入推进平安东莞建设。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坚决惩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突出刑事犯罪;依法打击新常态下经济领域犯罪,坚决惩治破坏金融秩序、侵犯知识产权以及电信网络新型犯罪活动,维护经济安全和金融安全;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妥善化解社会矛盾。

第三,更加坚决推进职务犯罪惩防工作。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不动摇,严肃查办在工程项目、土地出让、国企改制、扶贫开发、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加大打击行贿犯罪力度,大力开展追逃追赃工作;扎实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

第四,更加主动加强诉讼监督工作。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制度,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继续创新监督机制,充分运用各类诉讼监督平台,提升监督实效。加大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力度,组织开展虚假诉讼、违法执行等专项监督。

第五,更加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严格按照省检察院、市委部署,进一步明确检察人员分类管理、职责权限,健全司法办案组织、检察管理监督机制和人财物统一保障机制,完善司法责任制的配套措施。

第六,更加有力落实从严治检责任。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着力营造检察机关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建立长期的人才分类培养计划,促使检察人才队伍不断走向专业化、职业化。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更加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为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在更高起点上实现更高水平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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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用语说明

1.服务非公经济发展的九项措施: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对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作出系列部署,市检察院在实地走访、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东莞市检察院关于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共9条,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为非公有制经济提供优良的创业发展环境;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改进执法办案方式方法;不断拓展创新工作形式,积极延伸检察职能;构建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的长效工作机制四个方面,要求全市检察干警进一步转变理念,为我市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2.派驻水乡环境保护巡回检察室:为促进水乡地区生态文明建设,打造绿色生态新城,市检察院决定在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设立环境保护巡回检察室,依法对涉及环境污染纠纷的诉讼案件和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同时进一步探索环境公益诉讼前期准备工作。

3.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指检察机关将立案侦查并经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行贿犯罪等案件信息收集、整理、储存而建立包括发案单位和个人基础信息,生效判决、裁定结果,犯罪基本事实、刑罚执行情况等在内的行贿犯罪档案库和查询系统,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由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业主单位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4.注重办案方式方法的三个考虑”“四个避免”“三个界限

三个考虑办案前考虑到运用何种方式才不至于影响企业的形象声誉;办案中考虑到使用何种手段才能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行;办案后考虑到如何使企业尽可能挽回损失、走出困境。

四个避免避免影响企业资金流动,对查封企业账户,既要保障正常侦查活动的进行,又要让企业需要的正常资金流动不受影响;避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灵活利用调查、传唤、查封扣押等办案举措,尽可能将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降到最低;避免影响企业形象声誉,结合案件性质,把握对外宣传口径,避免过多、过度影响企业声誉;避免影响招商引资环境。

三个界限正确把握合法的劳动、投资收入与侵占、受贿、私分、挪用等违法犯罪所得的界限;正确把握经济纠纷、经济活动中的不正之风、违反财经纪律与职务犯罪的界限;正确把握科技人员以自己的专业知识提供咨询或以技术入股等形式从企业获取报酬的行为与利用审批权或本单位的技术成果向企业索贿受贿、侵犯知识产权、侵犯商业秘密等犯罪行为的界限。

5.三打两建专项行动:2012年,广东省委组织开展了以打击欺行霸市、打击制假售假、打击商业贿赂,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场监督体系为内涵的三打两建,建设幸福广东活动。

6“6+1”专项行动:2014年,省公安厅决定部署开展打击整治涉毒、涉黄赌、涉食药假、涉电信诈骗及银行卡、涉车、涉枪违法犯罪六大专项行动,东莞市在此基础上,增加了两抢一盗打击整治行动,也就是“6+1”专项行动。

7“3+2”专项行动:2015年,省公安厅统一部署在全省开展“3+2”专项打击整治行动。“3”即全省统一集中打击涉毒、涉黑恶和两抢一盗”3项突出违法犯罪,“2”即各地结合本地实际,选取2项本地突出犯罪集中打击,东莞市选取了涉赌、涉食药假2类犯罪进行集中打击。

8飓风2016”专项行动:为持续加大对电信诈骗等突出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2016年以来,省公安厅统一部署在全省开展以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毒品、两抢一盗和金融领域突出犯罪为重点的飓风2016”专项行动。

9国门利剑2016”专项行动:2016年以来,中国海关持续开展国门利剑2016”专项行动, 对5大类走私犯罪实施重点打击。这5大类走私犯罪包括:农场品走私、集成电路等高新电子产品走私、重点涉税商品走私、毒品、易制毒化学品和武装弹药走私和出口骗退税违法行为。我市检察机关配合海关查处的成品油走私案件属于重点涉税商品走私范围。

10.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2015年以来,全国各级检察机关相继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全面承当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及犯罪预防、犯罪伤害预防等工作任务。2016年,东莞市两级检察机关正式挂牌设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

11.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是指司法机关在讯问和审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时候,在无法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情况下,依法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以此保护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制度。

12.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市检察院出台《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实施办法》,依法对被不起诉或者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予以封存;并明确犯罪记录,包括涉及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从侦查开始至刑罚执行完毕所记载其犯罪情况的全部案卷材料及电子档案。

13.爱心管护基地: 检察机关为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适用非羁押措施、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帮教挽救,联合爱心企业、学校、社区等社会机构设立的专门场所。

14.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挽回经济损失是指检察机关在办案中追缴的赃款、赃物和查封、冻结、扣押的非法所得款物的统称。

15.法制宣讲团:是检察机关为了履行普法工作职责,特挑选具备宣讲素质的干警组成宣讲团,依据一定的管理流程,指派各宣讲干警前往机关单位、学校、企业、基层等地开展普法宣讲工作。

16五进宣讲活动和法律六进法律五进是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普法规划中提及的概念,指的是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促进和谐社区建设;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进一步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教育;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大力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在六五普法规划中,进一步提出法律六进,主要指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

17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为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市检察院提出网上衔接、信息共享的工作思路,于20075月构建了全省首个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并配套建立联席会议、案件双向咨询、专项检查工作机制,坚持信息共享和业务指导相结合、监督立案与监督移送相结合,持续提升工作实效,先后在全国、全省多个平台上推广经验。20151月,我市启用全省统一的新平台。目前我市两法衔接的成员单位已扩充至38家,基本实现了全市执法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

18.另案处理人员信息平台:为构建和完善另案处理人员监督机制,2012年,市检察院在全省首创开发另案处理人员信息管理平台,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实现对公安机关另案处理案件的全方位、零遗漏的动态监督,防止以罚代刑、降格处理等情况。

19.不捕不诉案件公开听证制度:为体现执法的公开、公正,确保权力行使的准确性,2015年以来,两级检察机关探索对拟作不批捕、不起诉决定的案件,通过听证会形式进行公开审查,听取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的陈述和辩解,听取公安机关及发案单位的意见,以公开促公正,增强执法办案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20司法责任制改革最高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统一部署,在全国检察机关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改革。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要求,健全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组织及运行机制,明确检察人员权限,完善检察管理和监督机制,严格司法责任认定和追究,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使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21驻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工作机制:东莞市检察机关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驻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引导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监督派出所规范执法,促进公安机关规范执法和办案质量的双向提高,该机制较好地适应并对接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要求,得到最高检和省检察院的充分肯定与推广,《检察日报》头版予以专题报道。自2014年率先探索到20153月全面铺开,至今已实现全市126个派出所全面覆盖,同时配套建立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巡查监督工作制度,实现驻所巡查机制深度融合,全面布防,确保监督不留空白。

22检察机关业务数据分析研判及应用平台东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业务数据分析研判及应用平台,通过全面整合历年办案数据,建立专门数据库,对数据进行深度分析,掌握一段时间的发案特点、犯罪趋势、办案规律等,为执法办案提供辅助决策和数据支撑。是东莞市人民检察院服务大局、建设智慧东莞、幸福东莞,走新型检察发展道路的一个重要尝试。

23司法人员廉政档案制度为构建检察机关反腐倡廉的长效机制,促进司法行为的廉洁、规范、公正、高效,市检察院制定出台了《廉政档案制度》,坚持客观、准确、全面、公正原则,要求干警如实申报与干警廉政行为有关的事项,每人一档,每年一次。

24检察书友会市检察院于2010年创建,并推动三个市区检察院成立读书组织,于2015年正式形成一院一书社的格局。吸引了两级院180多位、三分之一以上的干警成为会员。通过常态开展荐书、品书、写书评读书交流,提升干警的人文素养,滋养检察业务不断发展。2013年以来,市院检察书友会和第二市区院悦读社被市精神文明办评为全民阅读优秀读书品牌。检察书友会还被市委宣传部评为东莞市十大学习品牌,被东莞读书节授予东莞市社会阅读示范点。连续三届被东莞读书节评为学习品牌引领类,并应邀在全国第十届民间读书年会上做了主题交流。

25基层院巡察制度:根据上级检察机关部署,市检察院于今年开始,对三个基层检察院八个方面工作开展巡察。包括:基层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检察机关、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推进司法改革和履行各项检察职能的情况;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的情况;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情况,尤其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选拔任用干部的情况;领导班子成员遵守《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以及其它廉洁从检纪律规定的情况;市院党组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26基层检察长述职述廉述德工作:根据广东省委和省检察院相关文件精神,市检察院于2016年年底组织开展各基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述职述廉述德活动,要求三个基层检察院检察长就履行职责、廉洁从检的情况进行述职述廉述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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