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文件(九)
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2月26日在东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七次会议上
东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来向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和建议。
2015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坚持服务东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检察职能,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积极履行刑事检察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把检察工作纳入全市稳定发展全局中谋划推进,围绕“平安东莞”建设,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全年审查逮捕各类案件9460件13263人,同比上升8.76% 和3.01%;审查起诉10855件15167人,同比上升30.72%和25.41 %。
(一)积极参与省委、市委部署的“3+2”专项行动。集中力量打击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共审查逮捕涉黑恶势力、涉盗抢、涉毒、涉赌、涉食药假等犯罪案件6901件10675人,分别占同期审查逮捕案件总数的72.95%和80.49%;审查起诉6395件9701人,其中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577件1402人,涉盗抢案件3114件4422人,涉毒案件1593件1962人,涉赌案件485件1193人,涉食药假案件626件722人。批捕了涉案金额约3亿元的“1·19”特大生产、销售假药案,起诉了制造毒品达1.4吨的梁某等13人制造、贩卖毒品案等一批重大刑事案件,有力震慑了犯罪,净化了社会风气。
(二)着力维护公正有序的营商环境。全年共审查逮捕涉金融诈骗、涉税、走私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1206件1519人,同比上升64.75%和56.12%;审查起诉1228件1548人,同比上升203.21%和139.63 %。依法办理了走私红油2.1万吨的“8·25”特大走私案、非法买卖外汇约1.37亿元人民币的地下钱庄非法经营案等一批重特大案件,有力维护了市场秩序。注重围绕办案开展调研,为社会经济管理建言献策,其中反映小微企业“过桥贷款”易引发诈骗犯罪的调研报告,受到省委多位领导的重视和批示。积极延伸职能,联合非公有制企业共同开展预防犯罪工作,促进企业强化内控,增强合法维权意识,有序参与市场竞争。
(三)努力促进社会矛盾化解。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改革,认真落实诉访分离制度和信访工作责任制,不断提高信访工作质效,共受理并妥善处理各类举报、控告和申诉信访1469件。在工作中及时传递司法关怀,对34名救助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90余万元,办理的“谭某会等3人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刑事申诉检察优秀案件”。围绕案件事实、证据、程序、法律适用等问题,认真开展“检察官以案释法”工作,使申诉人真心认同并服从办案结果;第三市区检察院推行“检察官、社工三步联合跟踪法”,不断加强轻微非羁押刑事案件中的人权保障;建立“未检工作室”“管护教育基地”等工作平台,进一步探索适合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教育改造的新机制。
二、大力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一)依法严肃查办职务犯罪。全年受理职务犯罪线索52件,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42件53人,其中查处大案37件,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涉嫌犯罪要案6人;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1件13人;共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21亿元。扎实开展查办与预防涉农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立案侦查涉农领域职务犯罪15件20人,其中涉土地征用开发领域8件13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6件6人,社会保障和专项款物管理领域1件1人;积极开展打击行贿犯罪专项行动,严肃查办行贿次数多、人数多、数额大、手段恶劣的案件,共查处行贿犯罪16件16人;继续加大国际追逃追赃专项工作力度,成功劝返1名外逃加拿大的犯罪嫌疑人归案自首,在省、市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将1名潜逃越南的犯罪嫌疑人缉捕归案。依法介入各类事故调查64宗,立案侦查事故背后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案件3件5人。
(二)不断提升职务犯罪预防实效。围绕房管、供电等行业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开展个案预防工作,推动行业系统整改,切实发挥以案治本的功效;针对虎门二桥、轨道交通R2线、海战博物馆等重点项目开展专项预防工作,为中远船务、唯美陶瓷等优秀企业提供预防工作经验;深入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示范村(居)”创建活动,开展覆盖全市各镇街的涉农职务犯罪预防巡回宣讲,受教育基层干部9800余人次;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万余次,排除7家有行贿记录企业进入招投标程序;探索实行“东莞市预防职务犯罪指数”,构建全市预防工作评价体系;发挥市委党校和东莞监狱廉政教育基地警示功能,组织133家单位8650人接受教育;创新预防宣教载体,开展首届预防职务犯罪微电影有奖征集活动,弘扬特色廉政文化。
三、强化诉讼活动监督,努力促进司法公正
(一)强化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全面加强立案监督,全年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0件,撤案28件,决定不捕802人。认真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通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共享平台监督移送案件7件,公安机关立案7件。不断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力度,共追捕漏犯163人,追诉漏犯12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3份,提出检察建议32份。加大对侦查机关规范化取证的监督,创新个案通报制度,共发出通报14份,相关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肯定推广。继续推进全市另案处理人员信息平台建设,已将1800人纳入平台监督,其中527人已得到处理。
(二)强化审判监督。依法监督刑事审判活动,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提请刑事抗诉40件40人,上级院已支持抗诉16件16人。通过量刑建议进行事前监督,共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5262人。办理的王某国提请再审抗诉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作为典型案例推广。依法监督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共提出、提请民事抗诉17件,已再审10件,改变原审判决结果7件,发出的15份检察建议全部被采纳;依法监督的蔡某两人虚假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优秀案件”。
(三)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落实刑罚执行同步监督,共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2479件,提出纠正意见159件。立案侦查监管环节职务犯罪案件2件2人。扎实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行动,共考察监外执行社区矫正人员1199人次,发现重新违法犯罪2人,发现脱管1人并纠正。全程监督特赦工作,确保不漏赦、不错放,共发出特赦检察意见书29份。扎实开展全市监管场所安全管理专项工作,排查出值班备勤、提讯程序等方面存在的漏洞隐患,通过检察建议督促整改,确保监管场所安全稳定。
四、创新创优工作机制,稳步推进检察改革
(一)着力推进检察工作机制改革。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着力推进检察工作机制改革。筹建检察机关业务数据分析研判平台,整合业务分析综合职能,探索行政管理事务与办案工作相分离机制。适应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推行刑事证据客观化改革,推动侦查机关实行真人辩认、重大案件同步录音录像等工作机制;总结第二市区检察院“驻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的试点经验,在全市全面推行该项工作机制,依法引导基层公安机关搜集和固定证据,促进规范执法,提升案件质量,做法被高检院和省检察院推广。总结多年实施主诉、主侦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经验,对接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进一步明确职权划分,建立检察官执法档案,完善司法办案责任体系。建立检察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职务犯罪办案协作机制。完善刑罚执行监督机制,重点推进羁押必要性审查、强制医疗执行监督等工作。探索实施对行政违法、行政不作为督促纠正机制,建立行政违法行为调查制度。
(二)积极做好司法体制改革的对接落实。密切关注省委统一部署的司法人员分类、人财物省级统管、司法责任制和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等司法体制首批试点改革进展,积极做好第二批试点改革前的准备工作。强化研判调查,开展办案情况、人员情况专题调研和人员分类意愿摸底等工作。根据上级检察机关要求,结合东莞实际,对司法体制改革方案提出意见建议。借鉴首批试点检察院的经验,制定我市检察体制改革初步方案。配合上级检察机关完成检察官等级套改,做好财物统管前的资产清查和经费测算,为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奠定基础。
(三)进一步深化阳光检务改革。积极推进“文书上网”等检务公开改革,加大对办案信息和结果的公开力度,主动公开程序性信息20707条、法律文书5336份、重要案件信息200条,信息公开工作居全省前列。启用全新检务公开大厅,打造功能齐全的“一站式”服务平台;推广电子阅卷方式,改善律师阅卷条件。不断完善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建设;全面升级“东莞检察”微信公众平台, 实现网络实时举报、查询、预约和交流功能四位一体。举办5次专题“检察开放日”活动,创新“公诉观摩庭”等公开形式,广泛邀请省、市人大代表、民主党派、律师代表等各界人士160余人参加活动,密切了检察机关与社会各界的联系。
五、着力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规范执法水平
(一)狠抓执法规范化建设。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将专题教育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干部理论轮训、检察业务培训中。聚焦司法不规范问题,将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作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重要载体。坚持问题导向,通过个人自查、交叉查摆、个案评查、开门纳谏多种途径,全面深入查摆问题,共梳理司法不规范问题七大类21项。坚持立行立改,已基本落实整改措施,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如,推广第一市区检察院远程视频审讯的工作经验,开通视频审讯系统,提高提审效率,整改了“单人提审”问题;制定《办理自侦案件中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辩护权利的意见》,切实保障案件办理过程中律师的各项诉讼权益。同时,坚持标本兼治,通过建章立制巩固专题教育的成果,共建立、修改、完善司法办案制度48项,逐步健全规范司法的长效机制。以专题教育为抓手持续推进“四风”整治,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按照规定安排公务接待,严格按照标准整改办公用房。常态化开展检风检纪督查,确保队伍风清气正。
(二)狠抓办案能力建设。定期开展对新修订法律法规以及相关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发现和解决检察业务工作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积极组织“预防职务犯罪学习论坛”“公诉学习论坛”等研讨活动,开展公诉、刑事申诉、刑事执行监督等岗位竞赛,以赛代训,提高干警的业务能力和理论水平。开展“十大执法为民典型案例”“公诉观摩庭”等业务实战评比活动,注重在办案实践中历练办案能力,去年所办的一批案件被评为“全省优秀公诉观摩庭”“全省检察机关申诉部门十大精品案件”“全省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十大精品案件”。
(三)不断加强基层建设。继续实行市院党组成员挂点联系基层院制度。市院各业务部门通过个案指导、类案研讨、走访调研加强对基层院的对口指导;两级院反贪、反渎部门实行职务犯罪侦查一体化工作模式,通过提办、交办、督办和参办案件,优化两级院办案资源,提升整体办案水平;侦监部门实行上派下挂的学习锻炼活动,鼓励业务骨干交流办案。建立全市检察信息工作考评通报、公诉办案质量评析通报等考核机制,促进基层检察工作形成你追我赶、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认真落实省院关于基层院“八化”考核要求,通过目标量化考评促进各基层院在业务上争先创优,三个基层院的业务考核均居全省前列。各派驻镇街检察室积极开展法治宣传、矛盾化解、群众帮扶等工作,不断延伸法律监督触角。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市检察干警发扬了吃苦耐劳、卓越奉献的工作精神,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同时也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全市检察机关共有46个集体85名干警获全国、省市表彰,一批干警被评选为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能手、全省业务专家、全省刑事申诉检察业务标兵、全省十佳公诉人等,多名干警入选全国检察机关人才库。
这些成绩和荣誉的取得,离不开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市人大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和全市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我们也认识到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检察职能的发挥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公平正义、服务经济社会新常态发展还有一定的差距;检察改革配套工作不够完善,有待进一步探索深化;案多人少矛盾仍然突出,司法辅助人员不足的问题突显。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下一步的工作中着力改进。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市委十三届六次全会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东莞新一轮大发展的宏伟蓝图,部署了今后五年我市发展战略任务。展望2016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更加深刻把握新常态下检察机关的重大责任,更加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总体工作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各项工作部署,坚持以法治为引领,以司法办案为中心,狠抓法律监督能力的提高,不断促进司法规范化和队伍建设,努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积极服务保障我市“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紧围绕“五大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职能作用,完善和落实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措施,切实增强服务大局的实效性。
二是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第一责任,密切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问题,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加强涉及民生的法律监督工作,更加深入参与平安东莞、法治东莞建设。
三是继续加大职务犯罪的查办和预防力度。坚持惩防并举,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处和积极预防公共资金投资领域,特别是涉重大工程建设、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结合办案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工作,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积极营造廉洁的政务环境。
四是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改革试点任务。2016年我市两级检察院均被省委确定为司法体制改革第二批试点单位,我们将在省检察院和市委的领导下,积极探索、稳步推进,确保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如期落地。
五是持续抓好队伍建设,不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深入改进工作作风,狠抓规范执法行为;建立长期的分类培养计划,促使检察人才队伍不断走向专业化、职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