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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10-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文件(八)

 

 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 2014年1月8日在东莞市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东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黄文艾

各位代表:

现在,代表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和建议

2013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市人大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积极服务中心工作,保障我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一)着力服务“三重”建设。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努力为推进“三重”建设发挥司法保障作用。一是加强重大项目建设职务犯罪预防。与市重大办建立工作联系协调机制,服务重大项目顺利推进。继续对中科院散裂中子源、轨道交通R2线等重大工程开展专项预防,助推工程规范管理和权力规范运行。二是促进项目招投标环节的规范完善。对企业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5960次,对个人查询46561人次,立案查办涉招投标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6件7人,并对相关联的13名评标专家追究了刑事责任,有效构筑起贿赂犯罪的防火墙。三是依法妥善处理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保证打击犯罪的准确性,正确把握涉企犯罪的法律政策界限,切实增强服务和保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围绕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积极参与“两建”工作,紧密配合我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举措,通过案件办理,引导企业依法诚信经营,着力为全面深化改革创造更优的市场环境,共批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223件429人,起诉256件497人。一是加大对经济诈骗犯罪和涉税犯罪的打击力度,共批捕信用卡诈骗、合同诈骗、诉讼欺诈等经济诈骗犯罪案件50件74人,起诉58件70人;批捕走私、虚开增值税发票等涉税犯罪案件42件72人,起诉71件149人,有效推进了市场的法治建设。如唐某、龚某以诉讼诈骗手段,多次骗取3家外资企业财物590多万元的诈骗案件,在我们监督下,使犯罪嫌疑人得到追诉,政府外经部门和外商予以充分肯定。二是充分运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平台,加大对侵犯企业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商品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共批捕生产销售伪劣商品、侵犯注册商标等制假售假犯罪案件63件90人,起诉61件107人,成功办理的陈某销售非法制造的“芝华士”、“轩尼诗”等注册商标标识案件,有效保护了企业知识产权,赢得了多家国际知名企业对我市营商环境的认可。

二、切实履行刑事检察职能,深入推进平安东莞建设

(一)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严格把握批捕起诉标准,全年共审查批捕案件7841件11996人,批准逮捕6727件9968人;审查起诉7274件10897人,提起公诉6701件9887人。其中,批捕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暴力犯罪案件874件1459人,起诉965件1652人;批捕毒品犯罪案件828件1087人,起诉671件838人;批捕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13件13人,起诉2件2人,涉及被拖欠工资款项达680多万元,有力打击了各类刑事犯罪,提升了人民群众安全感。

(二)努力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立足执法为民,始终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执法办案始终,共受理各类举报、控告、申诉信访1479件,说服当事人服判息诉974起,妥善疏导了谢某等四十多人的非正常上访事件。落实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加强释法说理,及时化解了李某集资诈骗一案中的82名被害人集体闹访事件。健全检调对接、刑事和解等机制,共办理刑事和解案件113件128人;积极开展刑事救助工作,对10名刑事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金32.51万元,有效平息了谭某夫妇持续两年的越级涉检申诉,相关做法被高检院、省检察院予以肯定推广

(三)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立足检察职能,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食品监管、安全生产、废品回收等领域存在的管理漏洞,向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20件,有力推动社会管理制度的完善。针对食品安全高发问题,探索建立全省首个食品安全法律服务站,拓宽食品安全犯罪线索来源。探索建立全省首个涉嫌犯罪外来人员管护教育基地解决涉嫌犯罪外来人员取保候审难题,《南方日报》对此作了专门报道予以肯定。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少捕慎诉,凸显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不捕139人,不诉33人。

三、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廉洁东莞建设

(一)稳步推进反贪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惩治腐败方针和配合市委反腐败工作部署,受理贪污贿赂案件线索91件,立案侦查45件58人,查办大案44件,要案2人,挽回经济损失4100多万元,协助外地查办职务犯罪案件83件、抓获犯罪嫌疑人4人。一是突出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农、医疗、征地拆迁等民生领域作为查办重点,查办此类案件23件31人。二是突出查处行政执法职务犯罪。共查处行政执法人员贪污受贿案件9件12人,取得良好社会效果。三是突出依法文明规范办案。严格落实新刑诉法关于保障人权、规范执法的要求,案件质量实现零错案、零办案安全事故和零重大瑕疵。

(二)着力加强反渎工作。紧紧围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及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两个专项工作,加大查处司法不公、执法违法、危害生态环境犯罪背后的渎职行为。共受理案件线索42件,立案侦查7件11人,立案查处了一批行政执法渎职犯罪案件。继续加强重大事故同步介入工作机制,及时介入调查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安全突发事件19起,针对安全隐患和监管漏洞,提出整改建议7份,督促有关单位建章立制。  

(三)深入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突出预防实效,积极探索东莞特色的预防工作机制。一是认真撰写年度预防报告,对当前我市职务犯罪的总体状况、规律特点、演变趋势进行深度分析和预警研判,为市委提供参考,得到市委领导的批示肯定。二是以个案查办带动行业预防,以去年“三打”查办案件为切入点,组织发案单位旁听庭审,提出有针对性的防治意见,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目的。三是落实重点预防,以助推工程建设电子评标系统为抓手,促进招投标活动科学合理、规范高效;及时纠正常平中心小学、沙田农民公寓两项工程的招投标违规行为,节省预算资金3700多万元。四是深化专项预防,认真开展预防涉农职务犯罪专题教育,共开展宣传教育27场,受教育村干部达8870人次,夯实了农村干部反腐思想防线。

四、认真贯彻新刑诉法和民诉法,加强诉讼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一)强化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严格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共依法排除非法证据13份,补正瑕疵证据103份。严把案件质量关,存疑不捕1500人,存疑不诉182人,切实防止冤假错案发生。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对不规范侦查行为提出书面纠正意见76件,同比增加85%,提出检察建议64件,同比增加327%。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重点监督,共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66件80人,追捕漏犯113人,追诉漏犯34人。

(二)强化审判活动监督。依法监督刑事审判活动,提出量刑建议4710人,采纳率达96%以上。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提请抗诉28件。提出、提请民事抗诉12件,再审改变7件;提出民事再审、执行检察建议12件,被法院采纳7件;加强释法说理,对正确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113件,息诉申诉案件8

(三)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3053件,纠正各类违法和不当变更刑罚执行情况26认真开展社区矫正监督活动,监督社区矫正651人次,纠正脱管漏管2人,并立案查处了在社区矫正过程中的职务犯罪案件2件3人。

五、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

(一)强化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和专业化建设。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厉行勤俭节约,改进会风文风,开展警车、粤O牌车等公务用车整顿和“慵懒散奢”等不良作风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做到令行禁止。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严格规范执法,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公平公正。积极回应法治建设新要求,在两级院全面铺开专业化建设,探索知识管理,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共有72个集体79名干警在全国、省市获得表彰,涌现出如“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检察机关预防素能比武优胜标兵”、“全省十佳侦查监督检察官”等先进集体和个人。

(二)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在市委的关心和支持下,在虎门、麻涌、横沥增设三个派驻镇街检察室,使检察职能延伸到基层。加大对基层检察工作的业务指导力度,以提升基层办案质量为目标,健全检察业务考评,有力推动基层院的业务建设和全面发展。全面推行全国统一业务应用软件,深化了案件管理机制改革。基层院积极应对新刑诉法实施后检察业务激增的局面,深挖潜力,优质高效完成办案任务,在全省业务考评中继续排名前列,其中第二市区院公诉工作获得全省“单打冠军”。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市人大依法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干警向各位代表,向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也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职能的发挥与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还不能完全达到人民群众的期望与要求;二是法律监督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监督效果和监督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贯彻落实新刑诉法、民诉法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入,新增职能的具体操作程序有待细化;四是队伍专业化建设仍需不断加强,检察官办案责任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对于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2014年,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市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突出改革主题,切实按照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把检察工作摆到全面深化改革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积极探索全市检察改革,进一步探索和完善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和“阳光检务”工作。

(二)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打击刑事犯罪,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稳定,全力推进平安东莞建设。

(三)继续加大职务犯罪查办力度,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

(四)进一步突出监督重点,切实加强人权的司法保障,全面加强对侦查审判和刑罚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

(五)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的“八项规定”,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进一步提升队伍执法公信力。

(六)继续抓好队伍专业化建设,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有力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推动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型升级,实现高水平崛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有关用语说明: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是指检察机关为了预防贿赂犯罪,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运用计算机技术对行贿犯罪信息进行分类录入、存储,并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提供查询的范围是经检察院立案侦查并由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和介绍贿赂罪的犯罪信息,并且全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已于2012年1月26日联网开通,目前我院可以对全国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我院自2007年开始开展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工作以来,查询人次从最初的70次增加到今年的近5万次,整个工作流程也越来越规范和成熟,今年还专门设立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心,进一步强化了查询工作的便民性和快捷性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简称为“两法”衔接工作机制,主要是针对经济领域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防止经济领域的犯罪行为被降格处理、以罚代刑,对严厉打击经济违法犯罪,维护市场秩序和有效保护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2007年5月,我市检察机关在全省率先建立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电子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市检察院、公安局、环保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27家成员单位的案件信息联网共享,确保行政机关向公安机关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或线索。平台运行以来,共审查监督各成员单位公开行政处罚案件1658件,审查行政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687件。

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由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沟通协商,在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予以从宽处理。刑事和解,其目的是弥补被害人受到的伤害、修复被犯罪所破坏的社会关系,以及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更好地改过自新,重返社会。今年施行的新刑诉法对纳入刑事和解的公诉案件范围、程序、以及达成和解案件的处理原则进行了专门规定。

食品安全法律服务站:2013年5月,为拓宽食品安全线索犯罪来源,提升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食品安全法律服务站”在东莞市大岭山镇正式挂牌成立。服务站主要职责包括以开展专题讲座等形式宣传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和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引导经营户诚信合法经营;配合行政机关、公安机关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对其执法活动进行同步监督;调研分析涉及食品安全的犯罪,有针对性地制定预防措施等。成立以来共开展法制宣传活动3次、查阅工商部门台账2次、开展食品安全检查2次、发出检察建议1份,在打击违法经营、净化市场环境等方面取得较好效果。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指采用非法手段所取得的证据不得作为证明不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事实的根据。2010年,“两高三部”发布《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新刑诉法对此进行吸收,并在第54条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取得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的,应当作出补正或合理解释,不能作出补正或者合理解释的,也应当予以排除。今年以来,我市检察机关加强批捕、起诉环节对非法证据的排查,将“证据合法性审查”作为审查报告的必写项,对合法性存在疑问的证据要求公安机关作出补正或说明,无法证实其合法性的,依法予以排除,切实有效地防止了冤假错案的发生。

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在社区中执行刑罚,而不予以监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明确规定了对判处管制、缓刑以及假释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2012年3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制定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正式施行,规定社区矫正由社区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执行。而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则是指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对纳入社区矫正的服刑人员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对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防止和纠正脱管、漏管等问题、协助有关部门和基层组织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帮教、依法受理社区服刑人员的控告和申诉,维护社区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等方面进行监督。

专业化建设:是东莞市检察机关为了回应十八大提出的法治建设新要求和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呼声,所作出的加强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目标是力争用2到3年时间,从执法理念、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四个方面入手,创建出与专业化建设相适应的工作机制、活动平台、文化氛围、管理模式,培养出一批业务精通、能处理复杂疑难案件和承担重要任务的业务能手;用3-5年的时间,打造出更多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的检察业务尖子和精英团队。2013年是我市检察机关的“队伍专业化建设年”,目前专业化建设已初见成效,如今年新刑诉法的施行致使检察工作业务量激增(就简易程序出庭这一项来说,今年已出庭2566件),在案多人少的压力一直存在的情况下,全市两级检察机关仍然圆满完成了办案任务,并且共有27个集体21位干警在全国、省市获得荣誉表彰,涌现出了“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等先进集体和“全国检察机关预防素能比武优胜标兵”、“全省十佳侦查监督检察官”等先进个人。

知识管理:是我院积极倡导和推行的一种新型管理模式,着力以“实务运用”为导向,强调知识的共享与效率,一方面,对前期积累的知识进行整理;另一方面,通过不定期组织对某一专门问题的讨论、举办主题知识管理讲座、建立岗位专业知识体系等方式,着力将知识和信息有效转化为解决业务问题的决策能力和运用能力,以实现“零散知识系统化,隐性知识显性化,个体知识组织化”。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内网知识管理系统软件已上线运行,两级院上传共享的文档存量不断增多和积累,大大提升了工作的效率和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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