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黄进环等人贩卖、运输毒品案提起公诉
近日,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分别以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对黄进环,以犯运输毒品罪对黄尚,以犯贩卖毒品罪对何维丽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东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黄进环于2017年4月至5月的一天、2017年7月份的一天先后两次向一名越南籍女子分别购买约690克、1725克毒品海洛因,并雇佣黄尚前往交易地点广西凭祥市将海洛因运回本市,后由何维丽协助将海洛因贩卖。其中,何维丽先后于2017年7月份左右的一天、2017年8月份左右的一天两次协助黄进环分别将30克、100克海洛因贩卖给一名外号为“九哥”的男子。本案告破后,民警从黄进环的租房内缴获海洛因1730.61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