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检察院对原东莞市大岭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麦炽帮决定逮捕
2018年8月2日,东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受贿罪对原东莞市大岭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麦炽帮决定逮捕。上述案件系东莞市检察机关决定逮捕的首宗由东莞市监察委员会对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的职务犯罪案件。
经审查,2003年11月至2014年10月,犯罪嫌疑人麦炽帮在先后担任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副局长、社会事务管理局局长、松山湖管理委员会委员等职务期间,利用上述职务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并多次收受行贿人贿送的财物。
目前,此案正处于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