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卓木窗等7人贩卖毒品案提起公诉
东莞市人民检察院于2019年2月23日依法对卓木窗等7人特大贩卖毒品案提起公诉。
经审查查明:“老萧”向被告人刘煜碑求购毒品甲基苯丙胺,后刘让被告人陈源晓前往广西将“老萧”用于购买毒品的60余万元毒资带回东莞市,并交给刘煜碑。
2018年4月18日,被告人张敏昌亦联系刘煜碑欲购买冰毒,刘于是询问上家被告人卓木窗是否有货。卓木窗答复刘煜碑冰毒有货后,刘煜碑又安排陈源晓到广西将“老萧”的另外8万余元毒资取回,陈于4月19日6时许将毒资带回交给刘煜碑。
4月19日12时许,张昌敏将用于购毒的48万余元现金拿到本市中堂镇潢涌路口交给刘煜碑。同日13时30分许,刘煜碑约卓木窗在中堂镇南潢路袁家涌钢材市场附近路段见面,刘则驾驶其车牌号码为桂N53003的本田奥德赛车前往。同时,刘煜碑还安排被告人钟清富驾车前往上述地点接收毒资,准备到汕尾拿货。三人见面后,刘煜碑下车将“老萧”及张敏昌交给刘的共约120万元毒资交给卓木窗,卓从中拿出2万元现金交给刘煜碑作为报酬后,将剩余毒资拿到钟清富驾驶的大众牌小汽车的车尾箱。钟清富驾车去到本省海丰县将毒资交给一名身份不明男子后,将一个装有冰毒的布袋运回本市。18时许,钟清富驾车从海丰县回到中堂镇南潢路路段,并把装有冰毒的布袋交给刘煜碑。刘煜碑将上述布袋拿到其用于存放毒品的中堂镇湛翠涌口新村十巷6号205房,并将该房钥匙交给陈源晓,让陈打扫房间卫生,后二人在房内称量并吸食布袋内的冰毒。23时许,张敏昌按刘煜碑指示在潢涌路口取得约4公斤冰毒。与此同时,被告人林朝伟还按照刘煜碑指示取得约2公斤冰毒后驾车准备贩卖给“梁三”。
4月20日,公安人员在本市中堂镇依次抓获被告人刘煜碑、林朝伟、张敏昌等人,并从上述人员的车上、身上缴获冰毒共约14公斤(均检验出甲基苯丙胺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