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是大家在餐桌酒席上常常挂在嘴边的话,拒绝酒驾也是老生常谈的话题,但总有一些人抱有侥幸心理,偏要酒驾,轻则被罚款扣分、暂扣驾驶证,重则面临巨额赔偿、承担刑事责任!为再次敲响警钟,检察官与大家讲讲涉及醉驾的法律知识。
检察官普法:醉驾是犯罪行为,是否醉酒不以具体个人是否精神清醒为判断标准!《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了危险驾驶罪,其中醉酒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的,属于危险驾驶的情形之一。根据相关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因此,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虽然未造成交通事故,但驾驶人的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标准的,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并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摩托车是机动车,醉酒在道路上驾驶摩托车可能构成犯罪!摩托车是有动力装置发动机驱动、靠手把操纵前轮转向的轮式车辆,属于机动车。因此,醉酒在道路上驾驶摩托车的,也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广大驾驶员朋友切勿认为摩托车轻便省事、醉酒驾驶不是事!
不少驾驶人饮酒后不愿意打车、叫代驾,觉得不仅麻烦还浪费钱,时间和经济成本高,其实酒驾的成本更高,将面临以下法律后果:
1.民事责任。驾驶人醉驾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的,最终需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2.行政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醉驾将面临以下行政处罚:
3.刑事责任。根据《刑法》规定,醉驾行为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将判处以下刑罚:
此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醉驾者还可能面临失业风险。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十四条规定,公职人员因故意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含宣告缓刑)的,予以开除。
检察官提醒:即使自己没有酒后驾车的行为,以下两种情形也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的共同犯罪:一是明知驾驶员饮酒,教唆、胁迫或者命令驾驶员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二是车辆所有人明知借车人已经醉酒且要求驾驶机动车,仍将车辆出借给借用人的行为。酒驾代价高,“就开一小段没事”、“这个时间点不会有人查”的侥幸心理千万不能有,为了自身安全、公共安全和自己、家人的幸福生活,既要自觉、坚决地拒绝酒驾,又要主动劝阻亲朋好友酒驾,不把车辆出借给酒驾之人,不乘坐饮酒之人驾驶的车辆,严防因一时之便而给自己和家庭带来无法弥补的伤害,切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确保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