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跨区域生态文明建设公益诉讼工作,近日,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与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联合签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区域协作意见》,这是东莞、广州两地检察机关以强化检察公益保护为中心,整合优势资源、强化区域协作,共同守护珠江口狮子洋水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一项举措。
《意见》明确了区域协作的目标和原则,确立了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跨区域案件办理、跨区域生态环境修复、召开联席会议、开展交流学习、公益诉讼宣传协作等七项工作机制,为两地加强跨区域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力度,增强公益诉讼司法保护合力提供了机制保障。
接下来,两地检察机关将继续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在生态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方面的职能优势,认真执行落实好《意见》各项机制,助力流域海域系统治理,共同筑牢珠江入海口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