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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三位一体”办案机制初见成效
时间:2019-02-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部署精神及最高检内设机构改革方案总体思路,突出检察机关专业化建设,推进我市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稳步发展,经市院党组研究决定,自2018年9月起在我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三位一体”办案机制工作试点,将刑法第三章第一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类犯罪和第六章第六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的刑事案件批捕、起诉等职能统一归口民行部门。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按照我院工作部署,选调经验丰富的办案人员组建“三位一体”公益诉讼办案组。

  经过近四个月的试点,该机制已初见成效。截至2018年12月20日,办案组共受理刑事批捕案件6件6人、公诉案件21件37人;摸排公益线索99条,占该院全年公益线索总数73.9%;办结公益案件82件,占该院全年办结公益案件总数90.1%。“三位一体”办案机制有效解决了公益诉讼线索来源不足、证据收集滞后等问题,实现检察机关内部案源线索及资源利用的最大化。

  一、公益诉讼办案主导权增强

  由于实现刑事责任与民事、行政责任一并审查,“三位一体”公益诉讼办案组介入环境污染事件和食药安全事件的时间提前,充分调动了证据收集的主动性,有效防止公益诉讼线索流失,刑事案件的线索转换比例和成案率均大幅上升。该办案组统一审查两类刑事案件以来,共办理刑事案件27件,从中发掘公益诉讼线索16条,刑事案件转化为公益诉讼线索的比例高达59.26%;在刑事案件中自行发现和其他刑检部门移送公益诉讼线索共23条,目前已立案5条,另有5条拟进入立案程序,成案率为43.48%,比试点前提高13.48%。以上二组数据均高于其他基层院。

  二、公益诉讼调查取证强制力增强

  “三位一体”公益诉讼办案组在办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刑事案件过程中,对已纳入公益诉讼线索的案件充分利用提前介入、退回补充侦查等方式指导公安机关侦查,有效把刑事案件证据转化为公益诉讼案件证据。同时,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协调,取得鉴定、勘验、检验、侦查实验等证据,确定公益受损程度,夯实了证据基础,有效解决当前公益诉讼“取证难”问题,确保公益诉讼案件质量。

  三、公益诉讼办案效果大幅提升

  “三位一体”公益诉讼办案组在打击刑事犯罪的同时,一并对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进行审查,有利于让公益诉讼被告人充分认识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真正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该办案组办理了我市首宗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被告向某红对其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当庭认错悔改,承诺向社会公开道歉和采取有效措施收回已销售的保健药酒,消除危险。该案的办理对打击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违法行为具有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四、办案队伍专业化程度提升

  通过办理大量的环境资源类、食品药品安全类刑事案件和公益诉讼案件,“三位一体”公益诉讼办案组对上述领域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相关规定掌握更全面更准确,培养出刑事诉讼与公益诉讼“两面能手”,并逐步形成一支打击环境资源类、食品药品安全类犯罪的公益诉讼专业化队伍,为公益诉讼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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