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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12309检察服务中心案管大厅服务群众事项安排的公告
时间:2020-02-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本院近期12309检察服务中心案管大厅服务群众事项安排公告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东莞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案管大厅于2020年2月3日起正常对外服务。  

     

    二、2020年2月3日至2020年2月8日,原与本院约定好办理阅卷、会见和听取意见等事项的,亦全部改期。具体变更时间,本院将与相关当事人、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逐一联系确定。  

     

    三、疫情防控期间,需要到案管大厅办理相关业务的,建议尽量后延。确实无法后延的,请提前预约办理时间,听从安排,避免人员集中。  

     

    四、疫情防控期间,确实需要阅卷的,建议通过电子卷宗的方式进行,提前预约刻录电子卷宗光盘,按通知时间到案管大厅领取,领取后迅速离开,不要在案管大厅滞留阅卷。  

     

    五、疫情防控期间,需要向检察机关提供材料的,建议尽量改用电话、网络、邮递等方式办理。  

     

    六、疫情防控期间,确需前来本院实地办理有关事项的,请按照粤防疫指办通〔2020〕1号通告要求佩戴口罩,并配合接受防疫安检,做好个人防护,事项办完后迅速离开,不要滞留。  

     

          特此公告。 

     

    东莞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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