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绮凌,女,现任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2016年入选全国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人才库,2017年获评全省检察业务尖子。曾获评全省民事行政检察业务标兵、全国民事行政检察业务能手、东莞市优秀政法干警。
从检十三年来,李绮凌深耕民事行政检察业务,不断锤炼履职本领,始终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办理的多个案件被评为典型案例。积极维护妇女权益,办理的张某某申请民事执行监督案,入选2013年-2015年“广东省十大优秀妇女儿童维权案例”。
不断提高行政检察工作能力,参与办理的一宗土地执法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被评为“2021年全省十大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典型案例”,并入选最高检《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五件典型案例》及专项活动优秀案件。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提升民事再审检察建议质量,着力维护司法公正和当事人合法权益,办理的刘某某与林某某不当得利纠纷再审检察建议案被省检察院评为民事再审检察建议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