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颖,女,现任东莞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2018年获评全省检察业务尖子,2020年入选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人才库,2021年入选广东省职务犯罪检察人才库。曾先后获评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广东省职务犯罪检察优秀办案检察官、东莞市先进工作者、东莞市“政法先锋”等荣誉。
宋颖始终以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在职务犯罪案件办理第一线作表率、当先锋,办理的黄某某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相关文书获评广东省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案件优秀审查报告。在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推开后,积极参与职务犯罪案件指定管辖、办理流程的建章立制等工作,助力推动东莞地区监检法衔接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在市域治理现代化工作中主动作为,积极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先后应邀赴机关、企业开展普法宣讲及以案说法活动20余次,为构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贡献力量。
检察理论知识扎实,撰写的《职务犯罪认罪认罚适用问题的检视与厘清》《新形势下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职务犯罪的特点、原因分析及预防对策》等论文先后获得首届全国职务犯罪检察论坛征文优秀奖论文、全省职务犯罪检察工作论坛征文活动二等奖等奖项。